奢侈消費。明清以來,山西商人的經濟實力雄厚,其生活奢侈不亞於大官僚、地主。據載:他們“自數百萬數十萬之家相望,飾亭臺,聚古玩,買姣童於吳閭,購美玉於燕趙,比比也,縱博博,蓄優伶,賓從雜沓,壹言之悅,乾沒萬金不問。”(王錫綸《怡青堂詩文集》卷二,引自《近代的山西》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大鹽商亢氏在其家鄉平陽府(今臨汾)建亢園,“園大十裏,樹石池臺,幽深如通,間有婢媵出窺,皆吳中妝束也。……康熙中,長生殿傳奇出,命家伶演之,壹切器用費鏹四十余萬。”(梁恭辰《池上草堂筆記》)亢氏在揚州的小秦淮也建造了亢園,其“長裏許,……臨河造屋壹百間,土人呼為百間房”。(李鬥《揚州畫舫錄》卷九)汾陽何以恭,父以商起家,“父歿,事繼母孝,兩弟皆繼母出,性豪侈,母復縱之,恣其揮霍,後家日落”。(光緒《山西通誌》卷 140)太谷曹氏家族,傳至曹克讓時,生活糜爛,全家大小每日山珍海味,每逢婚喪嫁娶喜慶之日,大擺宴席。男女老少又皆食鴉片,家中平日存儲鴉片達萬兩以上。家中傭人有三百多人,每年家用開支在十萬元以上。曹氏入不敷出,最後終因揮霍浪費而破產。
總之,明清晉商資本的運轉方式,是與封建地主制經濟結構完全協調的,是封建地主制經濟的壹個環節,是為封建地主制經濟服務的。明清山西商人“是商品經濟發展到壹定程度的產物,而他們用貨幣——商品—壹貨幣的活動方式,以交換為手段,將其觸角所及的人和物,統統裝到商品經濟的車子上來,推動他們在傳統的經濟模式下不斷前進。山西商人集團及其資本,本來就是應地主制經濟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鏈條運轉的需要而產生的,它在這個鏈條的運動中起著推動和潤滑的作用”,在這種經濟體制下,“這個集團及其資本越是巨大,其地主制經濟的屬性,或者說其封建性,就越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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