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會發起人首先要向業務主管部門提交申請籌建商會的報告及相關材料。
2.業務主管部門在批準並聽取保薦機構籌備工作匯報後,出具同意籌備工作的批復。
3.商會籌備組到相關銀行進行驗資(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3萬元)。
4.驗資完成後,向登記機關提交申請籌建室的報告及相關材料,以及驗資報告。
5、經登記機關同意開展籌備工作。
即:申請準備-受理-審批準備-申請設立登記-審核-許可-發放-公告。
(註:商會的業務主管部門是工商聯。工商聯審批通過後,準備商會章程、辦公場所信息、工作人員花名冊、資金情況、法人身份證等資料到當地民政局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