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用;
2、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工商部門的內容審查意見;
3、設置門頭牌匾載體的所有權、使用權證明文件;
4、施工合同和生產說明書;
5、門頭牌匾設置位置圖和彩色場景圖。
處理門牌號的流程:
1.提交申請:申請人須將門牌號提交當地城鄉規劃部門或街道辦事處申請;
2.準備材料:按要求準備相關申請材料,如身份證明、財產證明等;
3.現場調查:相關部門將對申請門牌號的地址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地址的具體位置;
4.審核材料:城鄉規劃部門或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進行審核;
5.制作門牌:審批後,相關部門會制作門牌;
6.領取門牌號:申請人根據通知到指定地點領取門牌號。
綜上所述,辦理門牌所需材料包括申請表、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工商部門內容審核意見、設置門牌牌匾的載體權屬、使用權證明、施工合同及制作說明、設置門牌牌匾的位置圖、當前彩色現場圖。
法律依據: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權利人應當在相關法律文書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權屬變更登記:
房屋所有權人姓名發生變更的;
房屋所在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發生變更的;
住房面積增加或減少;
同壹所有人分割或者合並房屋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申請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註冊申請;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
證明變更事實的材料;
其他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