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梅
2014年,經過多方對比之後,張春梅相中壹套位於北京朝陽區臨近地鐵口的二手房,房子雖然不大還略顯老舊,但價格非常合適。
張春梅相中的這套房子僅要280萬,要知道相同位置,同樣面積的房子最低售價500萬起。
張春梅認為自己撿了壹個大“漏”,擔心夜長夢多,她四處東拼西湊湊齊了280萬房款,第二天就跟房主簽訂了購房協議交了房款。
買完房子之後,張春梅立馬安排工人進行裝修,在裝修過程中,不斷有鄰居過來看熱鬧,有個鄰居忍不住說了壹句:“這房不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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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的這句話讓張春梅的心裏咯噔壹下,趕緊追問鄰居原因,聽完鄰居的話後,張春梅立馬聯系原房主要求退房,但原房東不同意退房,雙方甚至鬧到了對簿公堂的地步。
那麽,鄰居對張春梅說了什麽?這套房子隱藏著什麽樣的秘密?最終的結果又是如何?
撿“漏”買房
2013年,張春梅23歲的兒子第壹次帶女友回家,見到未來的準兒媳氣質出眾知書達理,張春梅夫婦打心眼裏喜歡。
張春梅有壹女壹兒,女兒早些年出嫁離家不遠,如今只剩下尚未娶妻的兒子,幫兒子結婚成家,張春梅夫婦才算基本完成了為人父母的責任。
如今準兒媳上門,又頗得張春梅夫婦歡心,壹家人相處其樂融融,張春梅就催促兒子加快“步伐”,趕緊向女友提出結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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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兒子每次提到跟女友的婚事都表現的吞吞吐吐,壹番追問之後才知道,女方提出要在北京市區有套房子,兒子擔心父母壓力太大所以壹直拖著沒提結婚的事情。
張春梅家就在北京地區,只不過她們住的地方屬於偏僻的遠郊,離市區比較遠,兒子兒媳婚後如果住在家裏,每天上班通勤路上就要花費大量的時間。
其實對於準兒媳家裏提出的條件,張春梅夫婦早有準備,近些年村子周邊年輕人結婚,家人都是早早在市區準備好了婚房。
張春梅雖然沒有提前給兒子在市區準備婚房,但她和丈夫省吃儉用已經給兒子攢下了壹筆購房款。
為了讓兒子放心,張春梅叫上女兒壹起,開始在市區四處看房,準備盡快給兒子訂購壹套婚房。
女方看到張春梅家誠意滿滿,為了盡快促成兒女好事,不要求壹定是新房,只要在市區交通方便,二手房裝修壹下做婚房也可以。
收到女方家的反饋,張春梅把尋找房源的目標鎖定在二手現房上面,經過多天的尋找之後,張春梅發現,不是價格不合適就是房子位置不行,壹直沒有找到合適的房源。
就在張春梅為遇不到合適的房子發愁時,突然接到壹處中介打來的電話。
“張女士,我這邊現在有壹套臨近地鐵口的二手房,不僅位置合適並且價格非常合適,低於周邊房子價格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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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房子在市中心,臨近地鐵口,價格還低於周邊50%,張春梅立馬心動,趕緊提出約中介見面壹起看房。
雙方見面之後,張春梅女兒首先問了中介壹個問題:“這套房子位置這麽好,為什麽價格比同小區的房價要低近壹半呢?”
中介聽完只是非常輕描淡寫的說了壹句:“這房子是失火房,所以房主願意低價出售。”
張春梅覺得失火房,但只要不影響正常居住,也是可以接受,畢竟如此低的價格,可遇而不可求。
在中介的帶領下,張春梅和女兒壹起看了房子,僅看房子周邊生活環境,張春梅的心裏就是十分滿意,小區周邊生活便利,出小區就是地鐵口,周邊學校不少方便以後孩子上學。
進到房子裏面,張春梅看到房子雖然整體刷了大白,但壹些角落明顯有火燒過的痕跡,不過中介已經提前說明,她也沒多糾結。
房子裏裏外外看完之後,張春梅內心還是比較滿意的,房子雖說火燒過,但價格在那擺著的,這麽低的價格買到這個位置的房子,可以說買到就是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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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房子買完之後她反還要重新裝修,房子裝修壹新根本看不出火燒過的痕跡,這些都不算大問題。
雖然心裏滿意,但張春梅沒有表現出來,這套房子雖說價格低於周邊價格不少,但也價值280萬,這可不是壹筆小數目,買之前壹定要慎重。
張春梅看完之後並沒有明確表示當時要買,她想在周邊打聽壹下,這房子有沒有其它的問題。
可看完房後中介的壹句話,讓她立馬改變了主意,下定決心先交定金,第二天交錢簽購房協議。
“張女士,這套房子您要是滿意的話,我建議您盡快購買,這是新出的房源,價格超級劃算,您不定可能過會別人就會定走。”
聽了中介這句話,張春梅有點慌了,中介說的話確實不假,這套房子價格實在劃算,如果現在不定,說不定別人就先下手了。
跟女兒簡單商量之後,張春梅當即決定先交10萬元定金,第二天帶剩余的270萬過來跟房主簽購房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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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張春梅帶著全家人包括準兒媳壹起又看了壹遍房子,大家都認為房子只是失火房並不算什麽,壹致同意買下這套房子。
於是,中介聯系房主雙方見面,補齊剩余的房款簽訂購房協議,買賣促成之後雙方皆大歡喜。
幾個月後,原房主跟非常配合張春梅辦理了過戶手續,房子被正式的過戶到張春梅的名下。
拿到房產證的那刻,張春梅高興極了,有了房子意味著兒子的婚事就快了,她心裏盤算著快的話明年這個時候說不定就能過上子孫繞膝的幸福生活。
可房子裝修時,周圍鄰居的壹番話,讓她再也高興不起來,隨後她不顧協議約定堅持要求退回這套低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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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鄰居的勸告
張春梅性格比較謹慎,直到辦理完過戶手續之後,她才聯系裝修工人對房子重新進行裝修。
房子重新裝修時,張春梅每天往返家裏和新房好幾趟,目的就是督促工人裝修時把壹些細節做好,在督促工人裝修時,張春梅時不時會遇到小區的壹些鄰居上門查看情況。
剛開始張春梅以為自家裝修打擾到了鄰居,所以別人都上門查看,為此她見到鄰居就解釋,裝修這壹段時間可能會打擾到鄰居,讓鄰居們多多擔待。
鄰居們也都非常隨和,都點頭應和表示理解,可其中壹個鄰居過來看完之後,臨走時說了壹句:“這房不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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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沒頭沒尾的壹句話,讓張春梅有點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她不明白,好好的房子為什麽不能住呢?
為了問清原因,張春梅趕緊追上了鄰居詢問其中原因,鄰居多次欲言又止,不過最終還是如實告知,這套房子之前失火過並且裏面有人去世。
鄰居的這番話讓張春梅如遭電擊,之前中介只是說房子是失火房可沒說屋子有人去世,如果只是失火只能說房子是失火房,但裏面有人去世,那就屬於“兇宅”了。
想到“兇宅”竟然被她買來給兒子做婚房,張春梅不寒而栗,她趕緊聯系中介求證,壹番求證之後從中介處得知,這套房子失火時確實有人在裏面去世。
張春梅質問中介為何當初不說明裏面有人去世,中介解釋告知過張春梅房子是失過火的事故房,是她本人沒有詳細追問事故原因就急於購房。
中介以為張春梅並不介意這些,就沒有詳細說明事故原因,但中介咬定購房時如實告知過張春梅這是壹套失過火的事故房,所以不願承擔任何責任。
張春梅非常後悔當初沒有認真詢問中介房子發生事故的原因,但現在她堅決不同意買這套“兇宅”給兒子做婚房。
她向原房主提出要原價退房,理由是購房時原房主沒有說明房子是“兇宅”,屬於隱瞞重大事故。
爭執不下
原房主金慧聽說張春梅要退房的要求之後,直接拒絕了對方,金慧的理由時,她出售時明確說明過這是失火的事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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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房子原本是金慧和前夫的***同房產,離婚後金慧離開了家。
前夫自己居住這套房子,由於前夫喜歡喝酒,壹次酒後造成了火災,前夫也在這場火災裏去世。
金慧著急用錢,就把房子內部簡單的粉刷之後低價掛售,價格足足低了同小區售價近壹半。
由於價格足夠低,房子剛掛售出半天就收到很多看房信息,其中張春梅率先下了定金,第二天兩人就順利成交。
據金慧說,簽訂協議當天,金慧還問了壹句:“房子的情況都了解了吧?”
張春梅還壹臉高興的回答都了解完了,非常滿意,所以雙方才會很快簽完了購房協議,並順利把房產過戶到了張春梅名下。
現如今壹些事情都辦妥之後,張春梅臨時變卦要退房,倒不是金慧不願意退回房款,自己的房子價低本來就不愁賣,現在又要來回過戶,她嫌太麻煩。
張春梅看到金慧不願私下協商退款,就壹紙訴狀把金慧告上了法庭,要求金慧退還自己的280萬購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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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慧不願跟張春梅太多糾纏,就同意了調解,扣除5萬元違約金,退回給了張春梅剩余的全部房款,房子隨後又過戶回了金慧的名下。
張春梅收到退回的房款之後,心裏的“石頭”終於落地,這畢竟是她們全家全部積蓄,不容有失,盡管如此張春梅算了壹下,兜兜轉轉壹圈後她損失了近10萬元。
不過張春梅覺得,損失10萬元也算買個教訓,再給兒子買房的話壹定慎重問清楚情況,避免重蹈覆轍,畢竟買房可不是小事。
妳怎麽看待張春梅低價買房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