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本
(第二版,2007年)
如何註冊有限責任公司
對申請人?
歡迎到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我們遵循“以申請人為導向”的服務理念,承諾盡可能為您提供便利和幫助。為了讓您對拍照的流程和知識有壹個基本的了解,我們做了壹次性的通知,請註意。
註意:本通知包含的內容是壹般性介紹。如有疑問,請查閱相關法律法規,或登陸www.BAIC.gov.cn網站或直接咨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印刷時間:65438+2007年2月
投保單
除直接向企業註冊地提出申請外,申請人還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
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請行政許可提交的格式文本,應當使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請書格式文本。
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的,應當同時提供申請人或者申請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的詳細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和委托文件。
申請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許可機關提交行政許可申請的,應當是相關申請文件、證件的原件,申請文件的簽名、蓋章應當真實有效。
有限責任公司的概念
有限責任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1)股東人數在65,438+0以上(含65,438+0)至50人以下(含50人);
股東資格證明
股東為企業的,應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為事業單位的,應出具加蓋該單位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股東為社會團體的,應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和民間組織管理部門確認的非黨政機關組織的社會團體證書;股東為自然人的,應出具本人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復印件;股東為工會的,應當提交縣級以上工會的出資批準文件。
請註意,以下單位不具備投資資格或投資能力有限。
1.被鎖定在北京市征信系統“預警信息系統”的市場參與者(包括自然人),在鎖定期內投資資格受到限制。比如,被鎖定在“預警信息系統”的自然人,在鎖定期內不能成為其他公司的新股東;您不能增加或轉讓已經成為股東的公司的股份。
特別提請註意:
請登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www.BAIC.gov.cn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獲取相關信用信息。
2.黨政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和黨政機關主辦的社會團體不得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黨政機關下屬具有行政管理和執法監督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及黨政機關各部門開辦的後勤和保障性經濟實體(企業法人)、培訓中心不得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3.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不得作為投資者投資其他行業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4.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集體(股份合作)企業和聯營企業投資,也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但不得對外投資。
5.經縣級以上工會批準,工會可以投資設立公司。
6.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不得成為公司股東。
7.自然人股東或法人股東可以投資設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壹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30%。股東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可以分期繳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和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的20%,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全額支付。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65,438+萬元,股東應當壹次性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設定的前置許可項目(具體項目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業登記前置許可項目目錄》)的公司,可以在辦理設立登記時分期繳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並在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樣。公司的組織機構是股東會、董事會(執行董事)、監事會(監事)和經理;
(五)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選擇住所(經營場所)時,應註意:
1.使用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門合法有效產權證的下列房屋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提交鄉鎮政府、區縣政府批準或者授權的其他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出具的臨時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以及生產經營場所使用人與場所提供者簽署的不要求拆遷補償的承諾書。
(1)屬於未經規劃、建設等政府部門批準,在市區內使用建築物的;
(2)已被縣政府或有關部門列入拆遷範圍但尚未拆遷的建築物;
(三)農村地區的建築物;
(四)房屋所有權證書用途欄內項目為空的建築物或者商住用途不明、規劃用途不明的建築物;
(5)臨時售貨亭和攤點(不含郵亭和社區便民食品站)。
2.除上述情形外,申請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應當提交由產權單位蓋章或者產權人簽字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以下列房地產作為住宅的,應當提交相應的居住證明。
(1)自建房作為住宅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提交施工許可證和建設單位出具的施工許可證復印件作為住宅使用證明。
(2)曾將區縣房管局直接管理的公房作為住宅,但因房管局機構調整,不能再由區縣政府出具權屬證明。
(3)使用國有企業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作為住宅的,單位主管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其上級單位可核發產權證。
(4)使用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科技園(開發區)內的房產作為住宅,由區縣政府或其授權部門出具房屋所有權證。
(5)房屋提供者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經營出租房屋的,即經營範圍包括“經營場所出租”、“辦公場所出租”、“商業設施出租”等項目的,企業應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加蓋公章的產權證復印件作為住所使用證明。
(6)以賓館、飯店(酒店)為住所的,應當提交加蓋公章的賓館、飯店(酒店)營業執照復印件,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為住宅的,應提交人防工程使用申報表和消防部門認可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八)中央直屬房屋用作住宅的,由中央直屬房屋管理部門出具房屋使用證明。
(九)國務院各部委的房屋作為住宅使用的,由國務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房屋管理部門出具房屋使用證明。
(10)以中央所屬企業的房屋作為住所的,由企業房管部門出具房屋使用證明。
(11)鐵路系統的房屋作為住宅的,由北京鐵路局房管部門出具房屋所有權證。
(12)軍用房產作為住宅的,應當提交加蓋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局專用章的《軍用房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13)中小學非教學用房作為住所的,由區縣教委出具同意經營的意見。
(14)申請登記為社區便民菜店的,經市商務局確認,由街道辦事處或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出具同意將該場所作為住所從事經營的證明。
(15)申請人申請從事報刊零售亭經營的,由市城管委按照北京市《關於加強全市報刊零售亭建設的意見》出具居住證明。
(16)在已登記的商品交易市場設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由市場服務管理機構出具住所證明,並提交加蓋市場服務管理機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住宅樓內的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作為住宅(經營場所)的,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並按下列要求提交相關文件:
(1)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交產權人簽署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
(2)所購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交購房人簽字或蓋章的購房合同復印件和加蓋房地產開發商公章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
(3)租賃商品房或開發商將開發的商品房作為自用住宅,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提交開發商預售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4)取得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職工以其承租的公有住房為住所的,提交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復印件,本人在“產權人簽字處”簽字,但該簽字不具有證明產權屬於簽字人的效力;購買單位房改房作為營業用房的,應當提交購買單位房改房的合同復印件和購房發票。
除上述文件外,還應提交申請人簽署的承諾將住所變更為營業用房的住所(營業場所)登記表,以及當地居委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所變更為營業用房的證明。
住宅樓和住宅樓底層規劃為商業用途的房屋,不得從事餐飲服務、歌舞娛樂、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生產加工制造、經營危險化學品等涉及國家安全、存在嚴重生產安全隱患、影響人民健康、汙染環境、影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生產經營活動。
4.根據建設部等部門制定的《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商投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的相關規定,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的房屋不得作為從事經營活動的住所(經營場所)。
特別提請註意:
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的資格。
被鎖定到北京市征信系統“預警信息系統”的人員,在鎖定期內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或者分支機構負責人。
請登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www.BAIC.gov.cn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獲取相關信用信息。
接受審計的期限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申請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備案時,當場作出登記決定,並在5個工作日內核發營業執照或者其他登記證書。(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的,受理和審查時限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登記程序規定》執行)。
報名咨詢方式?
如需了解註冊信息,可撥打工商咨詢熱線“1601315”,登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www。BAIC.gov.cn),閱讀壹次性通知或直接到報名大廳咨詢窗口咨詢。
註冊管轄權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管轄範圍:
(壹)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和該公司投資設立的持股50%以上的公司;
(二)註冊資本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登記的其他公司;
(四)專業資產評估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典當公司、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從事舊機動車經紀業務的經紀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個人原因出入境中介公司、境外就業中介公司、人才中介服務公司、征信公司、商標代理公司。
(5)在西站地區、首都機場地區、天安門地區、機動車交易市場、古玩城市場、潘家園舊貨市場設立的公司。
區、縣工商分局登記管轄範圍:
(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範圍以外的有限責任公司,由企業註冊地的分支機構登記;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分支機構。
收費標準是什麽?
(1)公司設立登記註冊費收取標準:註冊資本的0.8‰;註冊資本超過654.38+00萬元的,超出部分按0.4‰收取;註冊資本超過65438億元的,超過部分不收,工商登記費最低50元。設立分公司收取註冊費300元。
(2)公司(分公司)變更登記費100元。
(三)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收取變更登記費的標準:註冊資本不超過65,438+00萬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過654.38+00萬元的,超出部分按0.4‰收取;超過1億元,超出部分不予收取。增加註冊資本收取登記費的,不收取變更登記費。增資最低收費100元。
(四)原執照更換費50元。
(5)許可證每份收費10元。
(6)公司(分公司)辦理備案登記不收取登記費,但涉及印制新營業執照的,收取執照副本費,每份10元。
成立有限公司的程序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壹般要經過以下步驟:
第壹步:咨詢後,獲取並填寫《名稱預先核準(變更)申請書》,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提交名稱預先核準(變更)申請及相關材料,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第三步: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等相關表格;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在工商局確認的出資銀行開立出資專用賬戶;辦理出資手續,並在法定驗資機構辦理驗資手續(以非貨幣出資的,還應辦理資產評估手續和財產轉移手續);
第四步: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待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第五步:收到《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載明的日期到工商局繳費,領取營業執照。
名稱預註冊請參考“壹次性通知①——如何進行名稱預註冊”。註冊有限責任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文件和證件?
(壹)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應當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單位投資人(單位股東、發起人)名單、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名單、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名單、投資人註冊資本(註冊資本、出資額)繳納情況、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請全體股東簽字;法人股東,需加蓋法人單位公章);
3.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4.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名稱預先核準的投資者名單;
5.股東資格證明;
6.委任書(委托書);
7.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8.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當提交相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註意:在中關村科技園區註冊的企業,如未具體審批其經營項目,需提交承諾書。?
除上述必要文件外,還應當提交打印的股東名冊和與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姓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出資額壹致的董事、經理、監事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