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得白銀八億兩。
嘉慶四年(1799年)正月,太上皇乾隆駕崩,嘉慶帝令和珅總理喪事;正月十三,嘉慶帝宣布和珅的二十條大罪,下旨抄家,抄得白銀八億兩。
乾隆年間清廷每年的稅收,不過七千萬兩。和珅所匿藏的財產相等於當時清政府十五年收入。為防止有人借和珅案進行報復,劉墉向嘉慶帝建言應避免案件擴大化,妥善做好善後事宜。
結果,在處死和珅的第二天,嘉慶帝發布上諭,申明和珅壹案已經辦結,不大規模地牽連百官,以安朝臣之心。
擴展資料:
據《清朝野史大觀·和珅家財》等野史記載,和珅總財產是“二十億兩有奇政府歲入七千萬,而和珅以二十年之閣臣,其所蓄當壹國二十年稅(歲)入而強”。薛福成在《庸庵筆記》中提供的數額是二億三千萬兩。
副都統薩彬圖力陳“和珅家產甚多,斷不止此查出之數”,要求嚴刑審訊“和珅家掌管金銀內賬使女四人”,對和宅院附近進行挖掘,尋找“窖埋金銀”以及查清和家帳本和各大銀號,以求徹底查清。他的府邸裝潢勝似皇家園囿,其華貴為其他大臣府邸所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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