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用品都不用的,除非是消費超過5000元以上要交稅。
餐飲不需要打稅,如果電器用品,全新包裝的,未拆封的,例如手機,電腦,相機等等,超過五千必須向海關申報並且納稅,就是5-10%的稅率。
如果個人使用的話,只要把包裝殼拆掉,然後當做隨身物品帶過關,就不用交稅。但是,需要提醒的是:無論帶什麽東西,都不能大量,否則海關會視為妳未申報進出口貨物處理,即為走私。
個人物品自己申報無需報關費,交進口稅。購物總值沒超過5千元人民幣或不包括筆記本電腦等非免稅品入境的,無需拆包裝,走綠色通道過關免稅的!超過的部分,參照物品稅號,稅率有10%、20%、30%、50%。例如手機完稅價格1500元/部,行郵進口稅稅率10%,稅¥150/部。
擴展資料:
入境稅價規定: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中華人民***和國海關總署2007年6月修訂)?實際價格與完稅價格有3倍或1/3差距的,由現場科級關員定參考如下海關規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關於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準有關事宜)。
壹、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
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壹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三、有關短期內多次來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稅規定、驗放標準等事項另行規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