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
2、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3、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4、信托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5、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二、洗錢的常見方式有哪些
1、存款,即將非法所得的現金存入銀行;
2、通過壹系列復雜而繁瑣的交易,如銀行轉賬、現金與證券的交易、跨國資金的轉移等,掩蓋金錢的真實來源,使其合法化;
3、將資金以合法形式回到罪犯手中。另外,洗錢還有其它多種途徑,購買地產、珠寶、古玩等,過後再變換成現金或其它金融資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反洗錢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依照本法規定采取相關措施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