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翻譯成現代漢語,“秦本”大概意思是:做皇帝想做的事!把“欽”字放在皇帝的命令和決定的聖旨上,更多的是壹種淩駕於崇高皇權之上的意思,讓聖旨更具權威性。發布遺囑的太監高喊:“尊此”。這時候就該告訴收到遺囑的人了。我已經傳達了皇上的意思。請跟著這個走!
眾所周知,古代皇帝發布的聖旨並不是皇帝親自書寫,而是由大臣起草,經皇帝“禦覽”批準後發布。但如果皇帝把旨意給了他的面,也就是“壹道詔書”,就不會有“秦本”這個詞了。而如果皇帝親自“說話”,欽差大臣在宣布法令時,必須加上“尊本”二字。
元朝二十壹年,皇宮裏鷹坊的壹個奴才把海東青搞糊塗了,那是專門給皇帝餵的。忽必烈為此專門下了壹道聖旨:“常見鷹鸛用黑皮紮,而不用紅紫皮,故敬此。”所以“尊本”的歷史由此而來。
“尊本”這種公式化的形式,從元代開始實行,壹直沿用至今。朱元璋稱帝後,逐漸開始在聖旨中使用“尊本”二字,並成為皇家公文的壹個公式。到了清朝,這樣的修辭形式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