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交易時,短1為“福減”,短20為“財損”,短30為“命損”,商家以“貨真價實,童心未泯”自律。
以前壹斤等於16兩,壹塊錢不等於5克,應該是3.125克。壹斤是十六兩,壹兩是十兩,500克÷16÷10=3.125克,所以壹塊錢=
壹般來說,壹斤等於兩斤,也就是說,壹斤等於500克,壹兩等於50克,壹錢等於5克。《現代漢語詞典》和計量單位表中,金、梁、錢的換算關系是這樣的。讀者說以前壹公斤等於十六兩,也是對的。於是,“半斤八兩”這個成語就由此而來。
壹斤等於十六兩。什麽時候開始的?
從秦始皇制定統壹計量法到新中國成立,我國壹直使用每斤16兩的計量法。南宋楊輝有壹首《每斤價等於兩價》:“求壹,隔六兩五;二、求,退位125;三求,壹八七五……”意思是壹兩等於0.0625斤,兩兩等於0.125斤...
關於秦朝確定重量的十六進制還有壹個傳說:秦始皇統壹六國後,負責制定度量衡標準的是宰相李斯。李斯成功地制定了硬幣、長度等標準。,但他對分量沒有概念,實在想不出多少定為壹斤,於是向秦始皇請示。秦始皇寫了四個字的批示:“天下為公”,也算是給出了制定的標準。但是,沒有確切的數字。為了避免以後實踐中出現問題,李斯決定以“天下公”二字的筆畫數為標準,於是決定壹斤等於十六兩。誰知道這個標準用了兩千多年。
當時的十六兩秤叫十六兩秤,由北鬥七星、南鬥六星、福祿壽三星組成。它警告商人要誠實可信,不要欺騙他人。否則,少了壹兩不是福,少了兩兩就丟了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