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法聯軍於1860年6月6日到達北京德勝門和安定門,僧沁和芮林的士兵陸續撤退到圓明園地區,於是英法聯軍追至圓明園。起初,盟軍士兵警告不要進入花園,擔心中國日後索要失物。但黃昏不久,數千法軍沖進圓明園,守園官兵寡不敵眾。看到法軍在搶劫,英軍指揮官格蘭特批準英軍進入公園。盟軍士兵掠奪了花園裏的珍寶和家具。據英國官員事後估計,文物和珍寶(金、銀、寶石、綢緞、古董陳設等)的價值。)被掠奪的財物多達600萬英鎊,還有價值連城的珍本書籍、寶塔、瓷器、家具等。因為不知道它們的價值或不便於處理而被銷毀的。由於清廷談判人員曾逮捕英國大使巴夏禮壹行,並將其囚禁在圓明園,英軍在園中發現了《泰晤士報》記者的碎屍。英國指揮官詹姆斯·布魯斯(James Bruce),埃爾金第八伯爵,下令於65438年6月+10月18日放火焚燒花園,作為對清廷的懲罰。英軍第壹軍團於6月10日至6月18日在花園各處放火。同時派隊燒毀附近的景逸園、景明園、清漪園、長春園等皇家園林。圓明園大火持續了兩天,300多名太監和宮女在大火中喪生。法國作家維克多·雨果曾對此強烈譴責,稱之為“兩個強盜的勝利”。
圓明園被燒後,鹹豐帝禦批圓明園被燒。根據中國官方歷史學家的說法,英法聯軍放火是為了掩蓋他們的野蠻掠奪。但是,從1980開始,就有了不同的看法。比如認為清朝未能遵守基本的外交禮儀,將英法談判代表全部囚禁,導致39人中有26人被折磨致死。英法聯軍進京後,發現了這壹情況,出於對清帝的報復,采取了火燒圓明園的策略。英法聯軍之所以選擇火燒圓明園,主要是因為皇宮(今稱紫禁城)是壹個國家政權的象征,圓明園是皇帝的私家園林。厄爾金伯爵想懲罰的是當時的鹹豐帝,而不是中國人民。這段歷史可以參考三聯書店出版的特拉維斯·哈內斯三世的《鴉片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