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龍敢愛敢恨,從不隱藏自己的感情;他那種“明知敗也敢亮劍”的精神,恰恰是中華民族“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等傳統精神的真實表征。
李雲龍的性格復雜而豐富多彩,帶有壹定的傳奇和喜劇色彩,正好滿足了觀眾的審美心理需求。總之,《亮劍》突破了以往影視作品塑造英雄的程式化局限,讓李雲龍的形象更加豐滿、高大、真實、可愛。
李雲龍的結局
李雲龍是竇良的小說《亮劍》中的壹個虛構人物。歷史上沒有這樣的人物。在書中,李雲龍最終自殺了。
1968年,李雲龍因為在文革中下令鎮壓武裝紅衛兵“井岡山兵團”,拒絕了孔傑讓他去東北躲避的好意,只把自己的兩個兒子和趙剛的四個孩子托付給孔傑。
後來,他的妻子田豫來看望李雲龍,然後故意說出反動話,被關進了監獄。此後,李雲龍在途中被梁山支隊的段鵬、林漢、梁軍救下,受到公開批評,但他拒絕逃跑,最後在家中飲彈自盡。幾天後,田豫也割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