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隨身行李壹般規定
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持公務艙或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
持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壹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x55x40厘米(國內運輸)或三邊之和不超過115CM(國際運輸)。
旅客應將攜帶的液態物品(液體、凝膠、氣溶膠)盛放在容積不超過 100 毫升(ml)的容器內攜帶。對於容積超過 100 毫升(ml)的容器,即使該容器未裝滿液體,亦不允許隨身攜帶,應辦理交運。
攜帶的嬰兒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嬰兒隨行)、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攜帶必需的液態藥品,應經過安檢,並向安檢人員出示證明。
二、托運行李壹般規定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規定國內航線每件托運行李重量上限不得超過50公斤,長寬高限制為100×60×40厘米;國際航線每件托運行李重量不得超過32公斤,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托運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屬超大超重行李,須事先征得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方可承運。
托運行李包裝:
(1)旅行箱、旅行袋、手提包等行李應加鎖;
(2)兩件或兩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為壹件;
(3)行李上不能附插其它物品;
(4)竹籃、網兜、草繩、草袋等不能作為行李的外包裝物;
(5)行李上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和電話號碼。
溫馨提示
乘坐吉祥航空航班享受嬰兒折扣票價的旅客,無論是否享有免費行李額,均可額外免費托運1輛全折疊的輕便嬰兒車或嬰兒手推車。占座嬰兒等同成人免費行李額。
殘疾旅客輔助設備(包括但不僅限於輪椅、手杖、假肢)不計入免費行李額,可以額外免費運輸。
構成國際運輸的國內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按適用的國際航線免費行李額計算;?
構成國際運輸的國內航段,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國際航線規定的重量;
根據民航法規定,鋰電池、充電寶、打火機等違禁物品禁止托運。
擴展資料:
吉祥航空的行李運輸限制:
壹、不得作為行李運輸的物品
對於本項所列物品,旅客不得將其放置在行李當中或攜帶進入客艙,否則,吉祥航空有權拒絕為之提供運輸服務:
危險品(包括但不限於)
(1)爆炸品;
(2)氣體、包括易燃氣體、非易燃無毒氣體、有毒氣體;
(3)易燃液體;
(4)易燃固體、自燃物質和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
(5)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6)毒性物質和傳染性物質;
(7)放射性物質;
(8)腐蝕性物質;
(9)磁性物質;
(10)具有麻醉、令人不快或其他類似性質的物質;
(11)容易汙損飛機的物品;
(12)鋰含量>2克的鋰電池或額定能量值>160Wh(瓦特小時)的鋰離子電池;
(13)吉祥航空規定不得作為行李運輸的其他危險物品。
槍支,含各種類型仿真玩具槍、槍型打火機及其他各種類型帶有攻擊性的武器,但體育運動用器械除外。
軍械、警械。
管制刀具。
活體動物,但符合規定的“服務犬”除外。
國家規定的其它禁運物品。
二、不得作為托運行李運輸的物品
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紮牢固,能承受壹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 和運輸。對包裝不符合要求的行李,吉祥航空可拒絕收運。帶有危險品標記、標簽的包裝件壹般不能作為行李的外包裝物,如包裝了行李,必須將該包裝件上的危險品標記、標簽去掉或覆蓋。
重要文件和資料;
包括但不限於貨幣、匯票等有價證劵;
珠寶、貴重金屬(金、銀等)及其制品;
古玩字畫;
易碎和易損壞物品、易腐物品;
個人自用內含鋰金屬電池或鋰離子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設備。
樣品等貴重物品;
電子數碼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相機、筆記本電腦);
旅行證件;
其它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的物品,在符合吉祥航空關於行李重量、體積限制的情況下,可作為非托運行李,由旅客帶入客艙並自行保管。
三、限制運輸物品
吉祥航空對運輸下列物品有嚴格單位數量限制和包裝要求,只有在符合吉祥航空運輸條件的情況下,並經吉祥航空同意,方可接受運輸:
精密儀器、電器等類物品,應作為貨物托運,如按托運行李運輸,必須有妥善包裝,並且此類物品的重量不得計算在免費行李額內,按逾重行李費收取運費。
體育運動用器械,包括體育運動用槍支和彈藥,必須出具槍支運輸許可證或者國家體育行政部門的許可證明作為托運行李運輸,槍支必須卸下子彈和扣上保險並妥善包裝。
服務犬是指為殘疾人生活和工作提供協助的特種犬,包括:輔助犬、導盲犬、助聽犬。
外交信袋,機要文件。
旅客旅行途中使用的折疊輪椅或電動輪椅。
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鈍器,例如菜刀、水果刀、餐刀、工藝品刀、手術刀、剪刀、鐮刀、演出用刀、劍、矛,古董或者作為旅客紀念品的刀、劍以及鋼銼、斧子、短棍、錘子等,不能隨身攜帶,應放入托運行李內運輸。
幹冰、液態物品(包括酒類物品及含有酒精的飲料等)、旅客旅行途中所需的煙具、藥品、化妝品等。液態物品的容積、容量應符合政府當局、吉祥航空及有關承運人、機場的限制要求,酒類物品含有酒精的飲料不得隨身攜帶須作為托運行李運輸。
額定能量值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鋰電池。
醫療所需的氣態氧或者空氣小型鋼瓶;旅客穿在身上供操作機械肢體用的小型二氧化碳氣瓶;含有碳氫化合物的催化卷發器,每個旅客不能超過1個。
大型樂器等不適宜在航空器或艙內運輸,且重量、體積超過非托運行李的限制規定的物品可單獨付費,帶入客艙占座,由旅客自行保管,並獨自承擔保管責任。
每位旅客手提行李中的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均需容量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承載,總量相加不超1升。
活體器官和血液制品,旅客須將物品妥善安置在座椅底下,自行保管,若重量、體積超過非托運行李的限制規定可單獨付費,帶入客艙占座,由旅客自行保管,並獨自承擔保管責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