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占有大批房產用以出租房屋是和珅家的另壹大固定財源。和珅家的房產主要分住宅房、鋪面房、手工作坊的廠房以及布滿莊園的民房等。這些房產的來源,主要是自建、典買、皇上賞賜及為別人幫忙後所得的報酬。僅就北京城來說,和珅的房產幾乎“遍布五城”。如什剎海畔的宅第、西四驢肉胡同的老宅、北長街會計司胡同住房及平安裏廠橋地方、前門大棚欄等處的鋪面房、匠作房等。
三、放高利貸,從事典當業,獲取暴利。放債取息與開當鋪、銀號、錢店都是屬於高利貸的範疇,是來錢極快的生意,因此放高利貸也就成了和珅斂財的壹種手段。高利貸本來是伴隨著人類私有制的出現,特別是由於貨幣經濟的發展而產生的。和珅本著“什麽能賺錢就幹什麽”的原則,大力從事放債、開當鋪、銀號和錢店等高利貸剝削。
和珅放債面很廣,不但包括官吏、商人和市民,還包括他的親戚、長隨等屬下。如和珅的舅父明保曾向其借庫平銀壹萬五千兩,和珅要求白紙黑字寫明字據,所借銀每月壹分起利,欠利銀六千四百伍拾兩,***欠本利銀二萬壹千四百五十兩。明保不敢得罪和珅,壹分不少還給和珅。
和珅放債的原則是借債人必須要能拿出土地或是房屋做抵押。他這樣做生意可以萬無壹失,如果借債人還不上欠款,和珅就把他們的房屋、土地收歸己有。
和珅的繼外祖父伍彌泰,與和珅同朝為官,為大學士。伍彌泰曾向和珅借銀兩千兩,但和珅不放心,逼著伍彌泰“取田契價值相當者署券歸償”。和珅對這種斂財方式樂此不疲,就連他的家丁向他借錢,他也要追加高額的利息,高額的利息常常使得家丁即使在和珅家世世為奴也償還不清債務。
此外,和珅還經營典當業,典當業在清朝是非常發達的。按其店東的身份和資金的來源來看,大體可分為三類,即所謂皇當、官當和民當。皇當是以皇帝為後臺,由內務府經營的;官當是由封疆大吏與道府州縣官員主持、經營的;民當即由商人、富民等壹般人經營的。北京是王公貴族、達官顯宦的聚居之地,是當時全國的政治中心,也是商業金融資本最集中、最活躍的地區之壹。
乾隆初期,光是北京地區的當鋪就有幾百家之多,和珅有當鋪七十五座,不但遍布京城的繁華街市大道通衢,而且還遍布直隸的保定地區、能州地區和薊州地區。就連和珅的家人劉全、呼什圖等人也經營著幾十座當鋪。
和珅大開當鋪不僅可以牟取暴利,還能借此轉移和消化貪汙、納賄所得的贓款,就如同現在的“洗錢”。
再者,當鋪是各種生意中最易收效、萬無壹失的買賣,不怕典當人逃匿,也不用分神去追索,逼債。因此,當鋪在他經營的工商業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四、經營多種工商業。和珅除經營傳統的封建性很強的高利貸、銀號和當鋪外,也開設了櫃箱鋪、弓箭鋪、糧店、酒店、古玩店、扛房、旅店、瓷器店和灰瓦店等許多各式各樣的工商企業。其中除各種商業店鋪外,還經營少數制造作坊和煤窯等。采礦業是壹個風險大、投資大、見效慢、費人費力又不好管理的產業,壹般的官僚和商人都不會輕易投資在這方面,但和珅看到北京西部地區煤礦豐富,而百姓取暖做飯又都需要煤,可以賺大錢,於是他就在門頭溝和香山等地區開設了煤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