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從事人民幣現鈔業務的銀行網點,都有義務為客戶免費兌換殘缺、汙損的人民幣。
目前我國殘損人民幣兌換的主要依據是《中國人民銀行殘損人民幣兌換辦法》,有三個兌換標準:
1.完全贖回
面額能夠區分的,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圖案、文字能夠原樣連接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原面額與持票人全額兌換。
交換壹半
殘缺、汙損的人民幣能夠辨別面額,剩余壹半(含壹半)至不足四分之三面額,且其圖案、文字能夠原樣連接的,可以按原面額的壹半兌換。
3.不交換
如果紙幣為正十字形式,不足四分之壹,則按原面額的壹半兌換;剩余部分不足壹半的,不予調換。
其中,去銀行兌換10以上殘損硬幣時,需要出示客戶單位或社區出具的硬幣殘損原因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