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兵器生產密切的手工業也有了飛躍的發展,尤其是王室貴族控制的手工業部門,生產規模和技術水平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表現為專業的進壹步分工和產品種類、數量的增多,其中青銅冶鑄業尤為突出,不僅遠勝夏代,而且顯示出迅猛發展的勢頭。如安陽殷墟5號墓僅為壹座中型墓,其隨葬銅器就有468件,總重量達1600多公斤,而且所有器物造型別致精巧,可見鑄造技術極具水平。這不僅反映商代青銅冶鑄技術的精熟,而且也說明當時已有了相當大的生產能力,這就為青銅兵器的生產創造了技術條件。
商代的青銅手工業,為大小奴隸主所掌握,實行集中經營管理,除制造禮器、用具外,主要是生產兵器,從考古發現的商代都邑遺址中,發掘出以鑄造刀、鏃為主的作坊。當時的兵器種類有戈、矛、鉞、戚、刀、鏃(箭頭)、盔等。
戈,是壹種裝有長柄的勾形兵器,有鋒利的雙面刃和前鋒,柄長壹般約3 米(六尺六寸),其基本性能為既可以勾割,又可以啄擊。戈起源於原始人群狩獵的工具,最初是模仿獸角和鳥啄的形狀,將獸角綁在木棍上,以起到延長手臂的作用,這是戈的雛形。後來出現了打制的石戈,石戈的特點是本粗而末尖。當青銅鑄造業出現後,青銅戈也隨即產生,銅戈仍是仿照石戈制成。殷墟早期出土的銅戈只有援和內,這時的戈是與柄成直角安裝在柄上的,安柄的方法有兩種,壹種是內安模ǎì,即柄),就是把戈從內插入木柄頭的槽孔裏;壹種是銎安模銎 qióng,即孔),就是把木柄插入戈的銎孔裏。兩種安柄方法比較而言,後者較為便利,但不如前者牢靠,在勾、啄敵人時,銎安牡母暉往會左右松動或向外傾斜,影響殺傷效果。因此後來趨向於內安牡姆椒ǎ並加以改進,在戈內的中央穿壹小孔,同時在柄槽兩邊與戈內小孔相對應的位置也鑿孔,用木棒將戈和柄貫栓起來,使戈和木柄的結合更為牢固。隨著使用經驗的積累,到商中後期,戈的形狀又有改進,開始將戈的內改為彎曲的勾狀。
戈是車戰的基本格鬥武器。商代車戰已有相當的規模,因此戈已被大量使用,如殷墟婦好墓出土的隨葬兵器中有2/3以上(91件)是銅戈,而在殷墟西區聚葬地出土的青銅兵器中,戈也約占2/3。
矛[又叫A(shī,同A、鉈、A)、 (cōng)、(shuò)、鈹(qí)],是壹種裝有長柄的尖狀刺殺兵器,亦起源於原始社會的狩獵工具,最早是用尖形的石塊或骨角作矛頭,綁在竹木桿頭,用以錐刺。石或骨角質的矛頭無定形,以尖削為特點,到青銅時代,才有較壹致的形制。根據殷墟出土的大批實物來看,商代的銅矛,矛頭呈尖葉形,刃部有雙鋒,下部是安柄的銅形銎,銎部兩側有環或孔,用以系纓。安柄的方法有兩種,壹種直接透於矛頭;壹種僅止於矛銎。商代矛頭還有壹個特點是銎比刃長,到周以後,銎與矛的長短比例以及脊角的數量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祥見後文有關西周的兵器壹節)。矛柄長壹般為壹丈八尺(550cm)。矛是古代步兵使用的主要格鬥兵器,在商代已有大量的使用,如殷墟1400號大墓墓道中出土有成捆的矛700支,每捆10支。
斧、鉞,斧、鉞形制相近,區別在於鉞刃寬大,柄長;斧刃窄,柄短。據《說文解字》釋大者稱鉞,小者稱斧。斧、鉞起源於原始社會的石斧,隨著青銅鑄造業的出現而改用銅制。斧、鉞安柄的方法,最初為內安模這種方法不夠牢固,後改為銎安摹8、鉞雖均為砍劈兵器,但鉞在商代主要作為軍權的象征,因此鉞除青銅制作的以外,還有用玉制成的。古代軍事首領在軍事活動中常常杖鉞執旗以指揮軍隊。壹般來說鉞的大小與軍權的大小成正比,已發現的大型銅鉞刃寬近40cm,重達5000克。據《六韜?軍用篇》記載,武王軍中有大柯斧,刃寬8寸,重8斤,柄長5尺多,名為天鉞。從殷墟出土的兵器來看,斧、鉞在商代已是重要兵器之壹。
殳(shū),又叫做杵(chǔ)、杖、棒,是壹種竹木制成的打擊兵器。在夏、商、周三代均列為五兵之壹,是軍隊中的基本兵器之壹,多用堅木削制而成,長丈許,上端有棱、尖,既可像木棒壹樣擊掃,又可以挑刺。因其取材和制作均較簡單,因此可以大量生產和裝備軍隊。商代雖然青銅冶煉和鑄造工藝已相當發達,但因原料開采和制作工藝都較復雜,所以還不可能完全代替木石兵器。當時在軍中殳類兵器仍大量使用,《書經》中即有載:武王伐紂,戰於牧野,前徒倒戈,血流漂杵,杵即是殳。這種兵器直到春秋時仍有使用,而自春秋以後,殳的質材和形狀都有改變,從單純的木制發展為套有尖角形的銅頭或鐵頭,此外尖頭後部還有球狀銅箍。
刀,是壹種近接肉搏用的砍殺兵器,由原始社會的石刀發展而來。商代的青銅刀數量極少,且型制非常短小,作甲士護身之用,僅為壹種輔助兵器。1975年在甘肅東鄉村馬家窯遺址和永登連城蔣家坪馬廠文化遺址,分別出土的銅刀,是目前我國發現的最早的兩件青銅刀,距今已有4000多年,其形式尚未脫離石刀的特點。從殷墟出土的商代銅刀看,較夏代有很大進步。商代銅刀有三種形式:壹種是直脊的,壹種是彎脊的,壹種是直脊而首部上彎的,有的握柄上還有抵環。
弓箭(矢),是壹種拋射兵器,能在較遠距離外殺傷敵人,且命中率較高。弓箭亦是由狩獵工具演變而來。狩獵是原始社會人們獲取生活食物的主要手段,開始是用石塊、木棒等向目標投擊,但投擲的距離很有限。經過長期與野獸鬥爭的經驗積累,將樹枝彎起來用繩索繃緊做成弓,用削尖頭部的細樹枝或竹子當箭,利用繩與樹枝的張力將箭射出,這就是弓的雛形。由於箭能在遠距離殺傷敵人,是戈矛所不能及的,因此,自有戰爭以來弓箭即成為主要兵器之壹。但隨著生產技術的提高和鬥爭經驗的不斷積累,弓箭的制作也得到不斷發展和提高,尤其是箭(矢)的變化極大。人們逐步改用尖利的石塊或骨、貝作為箭鏃,安在箭桿的頭部,以增強箭的穿透力,這樣就成為帶有石鏃、骨鏃、貝鏃的箭了。1963年在山西朔縣峙谷文化遺址,曾發現了石鏃,距今已有兩萬八千多年,是目前發現的我國最早的石鏃。後來為了使箭在空中飛行時克服空氣的影響,以保持飛行方向,人們又在箭桿尾部裝上羽毛,於是又有了羽箭,使箭的形制日趨完善。商代的弓箭在夏代基礎上,隨著青銅冶煉工藝技術的發展,除用骨、石做箭頭外,還大量使用銅鏃,而且銅鏃的形制也不斷改進。從鄭州商代遺址和殷墟出土的大批銅鏃來看,商代的制箭技術已有相當水平。到商代晚期,銅鏃的兩翼夾角增大,翼末的倒刺更尖銳,沿兩翼的側刃鑄有血槽,這樣可減少箭頭穿入人體的阻力,加大創面,提高殺傷力,且難以拔出。銅鏃的形制多為長脊雙翼式,鏃長約5-6厘米,脊伸出翼底,斷面呈菱形,翼末倒刺銳利。還有壹種短脊雙翼鏃,長約5厘米,脊較短,不伸出翼底,兩翼倒刃弧度較前壹種大。青銅鏃的制作,是用合範澆鑄而成,壹範有6-7個鏃模,壹次即可鑄出數枝,因此可以大量生產。箭桿多為木質,長約80厘米左右,箭全長約85厘米左右。當時已有裝箭的袋,稱作,有竹制與皮制兩種。壹般以每10支箭為壹組,裝於箭裏。
商代的弓也有了很大改進,其構造已脫離了原始單體弓(用壹根樹枝或竹子壓彎制成)的階段,成為復合弓。所謂復合弓就是用幾片木或竹材疊制而成,將弦解除後,弓體即可反向還直,可保持良好的彈力。但為了保持馳弓弓體的弧度以便於上弦,又往往用青銅弓母坑詮體內側,銅弓牡鈉氈槭褂茫標誌著商代弓箭制作和使用已達到壹個新的水平。商代的弓張弦時長約160厘米,大致相當於成人的體高。這樣的弓,張力大,彈力強,射程較遠。
隨著殺傷兵器的發展。為了在殺傷敵人的同時更好地保護自己,防身兵器也得到同步發展。商代的防護兵器主要有甲、胄和幹盾。甲是穿著於人體和披遮於馬身上的防護具,胄是保護頭部的頭盔,幹盾是手持用以抵擋對方箭矢和刺殺兵器的器具。
商代的甲,主要是皮革制成的,至今未發現銅甲。商代畜牧狩獵業和皮革手工業的發展,使皮甲制造工藝達到相當高水平。皮甲的形制有從整片皮革制成龜甲式到多片皮革拼制成魚鱗式的發展過程。根據現今出土的稀少的商代皮甲殘跡看,可能是以整片皮甲為主,與同壹時期的盾壹樣表面塗漆,有的還綴銅甲泡,以加強防禦作用,這樣的甲對青銅兵器的防護是相當有效的。商代的胄已有銅制的,青銅胄的形制是仿人頭顱鑄制的罩式頭盔,頂上有插羽纓的細銅管,前額有威武的獸面紋,兩旁及後壁下延,可護住頸項。銅鑄的胄雖較笨重,但防護能力卻很強。
商代的盾主要是用木板制成,也有用犀皮制作的,其形制有長方形和橢圓形兩種,正面塗漆並畫有獸面紋,反面裝有便於手持的提手或兩條繩索。長方形的盾主要裝備步兵,稱為步盾,圓盾(亦有小方盾)主要裝備車兵,叫做小盾。
戰車是商代重要的戰鬥運載工具,商代戰爭中兵車已有較多使用。從殷墟發掘的商代兵車看,當時戰車的形制是獨轅,雙輪,方輿(車箱),長轂。轅前端有車衡,衡上附軛用以駕馬;後端與軸在輿底相交接,挖槽嵌含。兵車各主要部件均為木質,木輪直徑約135~138厘米,輻條多為18根;車軸長 300厘米,兩端鑲有銅軎;轅長約290厘米,衡長約110厘米,多用木軛外裹銅飾;車箱寬約115厘米,深約80厘米;四周有軒輊,輊間有欄,輿後有門,供甲士上下,輿內可容甲士3人;另外還裝帶有兵器、馬鞭,以及修理車子的工具和打磨武器的礪石等。從出土的遺物和遺跡看,商代的戰車大多為壹車二馬,也有壹車四馬的情況,但數量極少。從甲骨文的字形看,有的車可能還有車蓋
從上述殺傷、防衛和運載兵器的情況看,在社會生產發展水平提高的基礎上,隨著戰爭和軍事制度的發展,商代的兵器裝備較夏代有了較大進步,尤其是到了商代後期,青銅兵器和戰車的生產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這些兵器在戰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