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夫子”本來是長沙賣黃泥為生的人的俗稱,因為當時在湖南長沙,主要是燒煤,煤裏放黃泥是為了增加耐燃性的延緩。
所以對黃泥的需求很大,於是誕生了壹個職業——拖板車賣黃泥為生的土夫子。多為男性勞動力,多在城市邊緣附近取土。
屠夫子出身貧寒,沒文化,但也是個冠軍。黃泥的上品——“糯米泥”是長沙唐宋墓葬中的回填土(放棺材時挖出,再填進坑裏)。
為此,很多“土師傅”都去古墓所在地挖黃泥。起初,我偶然在唐宋墓中挖出壹些隨葬品,賣給古董商,換了幾升米和幾個小硬幣。但偶爾也有壹些古董能賣個好價錢。土生土長的師傅看到有利可圖,就把盜掘古墓當成了職業。慢慢的,我開始不再賣黃泥,單純靠盜墓為生。
考古和盜墓的區別如下:
1,考古和盜墓,兩者的出發點不壹樣。
盜墓和考古都是挖古墓,然後把裏面的文物拿出來,但是由於出發點不同,盜墓和考古有本質的區別。盜墓最純粹的原因就是為了錢。盜墓的人為了賺錢的夢想,想得到壹些無價之寶,然後壹夜暴富。因為盜墓賊挖墳,這種行為被定性為“盜竊”。
考古學家挖墓,雖然也是為了尋寶,但在發掘文物的過程中,考古學家更註重墓葬和文物的整體保護。而不是為了寶藏而盲目做出壹些破壞性的、不可挽回的挖掘行為。考古的出發點是從社會利益出發的。
2.考古和盜墓性質不同。
我國明文規定,壹切考古發掘都必須報批,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要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挖掘埋藏在地下的文物。
考古是國家批準的合法行為,由資質完善的團隊進行。未經許可挖掘墳墓是違法的。兩者性質完全不同。目前國家已經明令禁止發掘帝陵,只做搶救性和保護性發掘。
3.考古和盜墓的行為對象不同。
考古在發掘過程中,更註重對歷史、文化、生活的研究。考古的主要對象是古代人類活動留下的實物資料,對文物進行研究和保護。通過實物資料的挖掘,有利於我們進壹步了解歷史和文化。
盜墓的主要對象是陵墓中昂貴的陪葬品。盜墓賊挖掘過程中,僅從物質層面判斷文物的價值。有時為了古墓之寶,不擇手段,對古墓造成不可逆的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