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地起價,就地還價。
古話有“坐地起價,就地還價”的說法。如今,很多經營場所都已經是明碼標價,不再支持議價了。
不過,總還有壹些是可以在價格上說來去的。特別是在文玩古玩這壹類行業中更是如此,這壹類物件呢,基本上是沒有特定的價格標準,價值更多偏向不確定。
就比如壹副紫檀手串,在外行人眼裏,它就是幾顆木頭珠子,值不了幾個錢,但是如果遇到喜歡的人,它的價值就能顯現出來了。
從情理角度來講,春節期間適當漲價值得理解,畢竟春節前後的用工成本會增加不少。服務行業從事者犧牲了節假日時間提供服務,得到相對較高的經濟回報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大部分消費者對於春節“坐地起價”基本可以理解並習慣。
不過,“節日性漲價”雖合情合理,但其前提是須合法。根據《價格法》有關規定,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且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等等。
坐地起價是壹種常見的營銷手段,其含義是對同壹個商品或服務,在不同的地點提供不同的價格,從而達到更好的銷售效果。淄博市“坐地起價”被稱為是壹種新的營銷手段,也是在這個背景下進行過討論。
淄博市"坐地起價"的情況是:淄博市政府計劃在靠近高鐵站和汽車站等交通樞紐區域內推出新的公***自行車停車點,並采用“坐地起價”的方式來推廣使用。也就是說,在這些熱門區域內停車,則按照時間計費,每小時0.5元,而在其他區域內則只需0.1元/小時。
營銷角度來看,“坐地起價”符合經濟學中有關需求和定價方面的規律。更接近消費者所處的便利商圈或者人口密集區,其消費需求和資金實力相對較高,因此可以較容易地接受更高的價格;而在相對較偏遠、人口稀少等條件下,則應通過價格調整來吸引顧客。
總體來說,“坐地起價”作為壹種營銷手段並不是特別新穎、獨特,它可以靈活運用在多個行業當中。同時,也需要註意該技巧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以確保消費者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