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托運行李的體積應能放在乘客前座下方或封閉的行李架內。
a .頭等艙和公務艙每位乘客免費攜帶物品的重量限制為8公斤,經濟艙每位乘客免費攜帶物品的重量限制為5公斤(11磅);
B.持頭等艙、公務艙票的旅客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
持有經濟艙機票的乘客可以隨身攜帶壹件物品。每件隨身物品的長、寬、高分別不得超過55厘米(21英寸)、40厘米(15英寸)、20厘米(7英寸);
c .超過上述重量、件數和體積限制的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尺寸和重量過大的行李
超重行李費率按始發地至目的地每公斤公布的成人票價(超重行李票簽發國家或地區的貨幣)的65,438+0.5%計算。未公布直達票價的,按分段加成計算。
托運行李的體積和重量限制
在按重量計算的航線上,國際或地區航班旅客每件托運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32公斤;乘坐與中國之間的國際或者地區聯合航班的旅客,每件托運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32公斤;國內航班旅客每件托運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50公斤。
每件托運行李的長、寬、高不得超過100厘米、60厘米、40厘米。超過體積或者重量的行李應當作為貨物運輸。
每件托運行李的最小重量不得小於2kg,長、寬、高分別不得小於30cm、20cm、10cm。
托運行李的包裝
托運行李應妥善包裝和固定,以確保其能承受壹定的壓力,並能在正常運行條件下安全卸載和運輸。托運行李的包裝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行李箱、旅行包、手提袋都要上鎖,以免被盜。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行李包不能捆成壹個。
托運行李中不得塞入額外物品。
不得用竹編筐、網袋、繩索、草袋、塑料袋等包裹行李。
行李包的內外都要寫乘客的姓名、具體地址和電話。
不允許作為托運行李托運或夾在行李中的物品。
您不得在托運行李中放置或攜帶以下物品。國航應當按照普通托運行李對托運行李中放置或攜帶的下列物品的滅失和損壞負責。
現金、有價票證、珠寶、貴金屬及其制品、古玩字畫、電腦、個人電子設備、樣品等貴重物品,易碎或易損壞物品、易腐物品、鋰電池、重要文件資料、旅行證件等物品,以及個人需要定期服用的處方藥。
三邊之和不超過158cm (62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