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規定:
禁止旅客隨身攜帶但可作為行李托運的物品包括:菜刀、剪刀、水果刀、剃須刀等可用於危害航空安全的家用刀具,手術刀、屠夫、雕刻刀等專業刀具,文藝單位表演用的刀、矛、劍、戟,以及軸、鑿、錘、錐、加重或帶尖刺的手杖、鐵頭登山杖等。
擴展數據
旅客托運行李應接受民航行李安檢設備的檢查。發現可疑物品時,民航安檢機構應當實施開箱檢查等措施,排除疑點後放行。對於沒有疑問的托運行李,可以打開抽查。進行行李檢查時,旅客應當在場並確認行李的所有權,但公共航空運輸企業與旅客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等相關要求,屬於特殊物品,經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批準,只能作為隨身行李或托運行李運輸。旅客憑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的同意證明,經安全檢查後方可放行。
參考資料:
中國民用航空局網-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