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關於攜帶行李的規定:
1、不允許在托運行李中夾帶鋰電池,只可以隨身攜帶個人自用的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消費用電子裝置(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和便攜式攝像機等)。對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並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備用電池每人限帶2個。
2、在旅行期間可以免費自行攜帶零星小件物品乘機。航空公司對體積及重量有限制。每人可攜帶壹件物品,每件的體積不超過20×40×55厘米,重量不超過5公斤。頭等艙旅客可以攜帶兩件五公斤。打火機、液體、刀具等不得作為隨身攜帶物品帶上飛機。
擴展資料
關於乘坐飛機的行李托運
為了保證托運行李的安全,旅行箱需要上鎖,紙箱、編織袋需要打包。托運行李內請不要夾帶現金、珠寶、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和鋰電池等易燃易爆物品。
建議在托運的行李箱外拴掛或粘貼個人名簽,以便行李運輸發生問題時,方便查找。
貴重物品、數碼電子產品、易損壞、易腐物品等,不得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
1、重要文件與貴重物品
重要文件和資料、旅行證、貨幣、證券、珠寶、貴重金屬及其制品、古玩字畫、醫療急救品等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不能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
2、酒類
在中國境內乘坐民航班機,酒類物品不得隨身攜帶,但可作為托運行李交運。酒類物品的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有關規定。
3、液態物品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壹律禁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但可辦理交運,其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有關規定。您可以隨身攜帶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妝品,每種化妝品限帶壹件,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應置於獨立袋內,接受開瓶檢查。
中國民用航空局—行李
中國民用航空局—安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