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紋鑒定依如下程序和要求進行:采集檢材、采集樣本、審聽和選擇聲紋、特征比較、綜合評斷、送檢。
聲紋鑒定又稱語聲鑒定。對有聲言語進行個人識別的專門 技術。把作案人和嫌疑人的說話錄音分別通過語圖儀(聲紋儀)轉換成條帶狀或曲線形語圖(即聲紋),根據語圖所反映的音頻、 音強與時間等語音特性進行比較,就嫌疑人是否為作案時的言語人做出鑒別與判斷。
擴展資料:
所謂聲紋(Voiceprint),是用電聲學儀器顯示的攜帶言語信息的聲波頻譜。人類語言的產生是人體語言中樞與發音器官之間壹個復雜的生理物理過程,人在講話時使用的發聲器官--舌、牙齒、喉頭、肺、鼻腔在尺寸和形態方面每個人的差異很大,所以任何兩個人的聲紋圖譜都有差異。
每個人的語音聲學特征既有相對穩定性,又有變異性,不是絕對的、壹成不變的。這種變異可來自生理、病理、心理、模擬、偽裝,也與環境幹擾有關。盡管如此,由於每個人的發音器官都不盡相同,因此在壹般情況下,人們仍能區別不同的人的聲音或判斷是否是同壹人的聲音。
目前,許多國家都己把聲紋鑒定作為辨認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手段,為偵查工作提供新的線索和證據。
(1)在獲得了犯罪人的語聲錄音資料時,如在電話中進行的恐嚇、勒索,或在其他性質的犯罪中錄到了罪犯說話的聲音,那麽可以通過收集嫌疑人語音樣本進行聲紋鑒定,為認定或否定犯罪人提供鑒定結論;
(2)在案件的偵訊或審理中(包括民事案件),通過聲紋鑒定可以審查錄音證據材料的其偽;
(3)通過聲紋分析,判斷說話人的性別、年齡、方言(生活地區)特征,為偵查工作提供方向和範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