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紫禁城是皇帝的所居,也是天下奇珍異寶聚集之地,戒備當然森嚴,出入除了檢驗腰牌之外,還要搜身,以防夾帶。就是這樣,紫禁城還經常丟失東西。
在宮城內擔任守衛的錦衣衛校尉小旗楊俊,乃是世襲父親的職位,小旗能指揮十名旗軍,相當於現在的班長,官職小、軍餉少。人無外財不富,楊俊的生活也很艱難,看著那些達官權貴們燈紅酒綠,大魚大肉,楊俊時常有“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感受,看到宮殿的陳設,可以說是件件都價值連城,但是那個皇家之物,雖然與自己無關,但也擋不住誘惑,總想弄出去壹點什麽,變換壹些錢財也可以養家糊口了。
可是宮禁森嚴,況且宮中的物件都登記在冊,時常進行清查,少了壹個物件,就要嚴查到底,壹旦被查到,那可不是按照壹般竊賊處置了。但壹家老小生活艱難,以及宮中的物件價值不菲,也常常使其貪念萌生。楊俊在宮城巡邏久了,看守宮門的人都認識他,所以也就不查他的腰牌,也不用搜身了。看到門禁很松,楊俊開始偷壹些沒有登記在冊的,或者是登記在冊的消耗品,諸如紙張筆墨之類的,既方便攜帶,又不容易被搜出來。自此以後,楊俊經常偷盜宮中紙張筆墨賣給書肆與古玩店。按照《大明律》盜內府財物者,皆斬。常言道,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楊俊從宮中偷竊紙張筆墨得到甜頭,膽子也就越來越大了。
有壹次,楊俊巡邏經過文華殿,看見裏面擺了壹個金罐,陽光照入光線折射過來,乃是燦爛奪目,不由得動了邪念,這個金罐,高約半尺,徑有三寸,重約二百兩。以明代壹兩37.5克計,大約有7500克,等於是現代的15斤,那可是難以夾帶的物件,楊俊也考慮到不好夾帶,但這個物件太值錢了,有了它,還會為生活犯愁嗎?然而這樣的物件,壹是看守嚴密,二是難以攜帶,三是不好出手。楊俊,盤算如何弄出宮外。宮中是不管辦事人員夥食的,所以進宮前要吃飽。楊俊等人在宮中巡邏,分成兩班,白天壹班晚上壹班,每班要值守十二小時,所以可以用食盒帶飯進入。
經過幾個月的觀察,楊俊發現,每月初八、十八、二十八,在文華殿辦事的人員都要去武英殿,按例接受皇帝召見匯報事務。因為都在宮內,所以眾人去武英殿也不鎖門,甚至連壹個人都不留守,楊俊趁機把金罐偷到手以後,就裝進自己的食盒。
待下班後來到東華門,此時在東華門值守的是百戶李遠,帶著四名旗校,正在搜檢身體查驗腰牌。適逢下班,出宮的人都排隊等待搜查,楊俊排在後面,卻不想百戶李遠看到,當即招呼他過來,楊俊大驚,以為自己偷金罐之事泄露,沒辦法只好硬著頭皮走過去,把食盒放在地上,舉起雙手讓百戶李遠搜檢,因為彼此都是老相識了,百戶李遠不讓楊俊排隊,就是優待,故此草草摸了摸楊俊身上,也沒有打開食盒檢驗,就放楊俊過去了。楊俊故作鎮靜,壹面向排隊的人們作揖致歉,壹面向其他旗校點頭示意,故意留下食盒往外就走,被百戶李遠叫住,讓他不要把食盒忘記帶走,楊俊千恩萬謝,拿著食盒走出東華門,走了百余步,才長長舒了口氣,發現自己已經是冷汗透背了。
楊俊有驚無險的將金罐帶出皇宮,打算擇日銷贓。文華殿辦事人員待回到文華殿時,發現金罐不見了,眾人在驚恐之余,立即奏報給皇帝,成化帝非常惱怒,他當即命令東廠番役把相關人員抓起來嚴加審問。錦衣衛指揮,把緝捕番役們都召集來傳達聖旨,若不能夠緝獲偷金罐的盜賊,誰也別想活,番役們都知道這是死命令。出入皇宮的人每邊有數千人之多,不可能把全部人都抓起來,宮內許多政務總不能夠因此而不辦了吧。若是人人過關,數千人也需要時日,況且壹時半會兒也查不出罪犯。番役們商議壹番,決定不打草驚蛇,也不聲張此事,要從外圍入手。因為,偷竊的人壹般不會將金罐埋藏起來傳給後人,肯定是要出手變賣成銀子,或者將金罐融化為金,無論是變賣還是融化,都不可能沒有動靜,肯定是能夠找到。
錦衣衛番役經過分析,在文華殿辦事的人員都被帶入了東廠監獄,那麽能夠接近文華殿的人,也就屈指可數了。經過排查,錦衣衛翻番役鎖定在宮中巡邏的錦衣衛旗校,這些人數不多,巡邏時間及經過地方也都記錄在案。錦衣衛旗校每天要經過文華殿,從金罐丟失的情況來看,那天皇帝傳文華殿的人去武英殿伺候,金罐丟失,大概應該是這個時間,按照簿冊記錄,這個時間有錦衣衛旗校經過,帶頭的就是錦衣衛小旗楊俊,簿冊上有他的畫押,因此,這些旗校都有嫌疑,而楊浚嫌疑最大,因為他是帶隊的,找個由頭讓旗軍先走,自己斷後,趁文華殿無人,拿走金罐乃是有可能的,但也不能夠確定。
錦衣衛番役這次決定要打草驚蛇,也就是外緊內松,在內悄無聲息,在外則大張旗鼓地挨家挨戶地進行搜檢,特別是在楊俊家附近,搞得聲勢很大,讓楊俊曉得,過不了壹兩天就會搜到他家。這壹招還真有效,本來錦衣衛番役查閱巡邏簿冊,楊俊就怕查出自己,擔驚受怕,但是居然沒有把他抓起來審訊,正在暗自慶幸錦繡,卻不想錦衣衛番役挨家挨戶、掘地三尺地搜查各家各戶,眼見就要到自己家了,壹間破房,屁大的地方,那麽重的金罐能夠藏得住嗎?楊俊越想越怕,也就急著要把金罐轉移。這壹天,楊俊從皇宮工下班回來,就把金罐藏在壹個小盒子裏,想拿到郊外找個沒人的地方埋起來,等風平浪靜,再挖出來轉賣或融化。卻想不到錦衣衛番役早就跟蹤他,剛剛出門就被拿獲,搜出金罐,也就人贓俱獲了。
罪犯被抓獲,交給刑部審擬定罪,按照《大明律》“盜竊內府財物者,不分首從皆斬”。最後,楊俊按律予以斬首,東華門值守千戶張瑞、馬伯友、百戶李遠等八人各杖責壹百調到京城各衛去當差操練。通過本案,提示我們萬事莫貪,擔驚受怕的冒險不如心安理得的生活,俗話說“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