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滿洲國圓是偽滿洲國的流通貨幣。1932年6月開始使用,發行單位是滿洲中央銀行。抗戰勝利後廢止,國民政府將其兌換為“東北流通券”而不是“法幣”或是“金圓券”,東北解放後人民政府發行“東北幣”,直至1951年作廢為止。1932-1951年這近20年間,東北與內地並不使用統壹的貨幣。
偽滿洲國圓發行之初和中國的貨幣壹樣,都是采用銀本位制。1935年11月起,改實施與日本相同的金本位制,與日元等值。另外滿鐵附屬地和關東州也使用朝鮮銀行發行的朝鮮圓。
在偽滿洲國存續的近十四年中,***發行有改造券、甲號券、乙號券、丙號券、丙改券、丁號券等紙幣6套,25種,面額分為5分、1角、5角、1元、5元、10元、100元、1000元等8個券種,發行總額136億元。圓可以細分為十角、壹百分或是壹千釐,硬幣面額的發行則是從五釐到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