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這部法律的含義和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壹)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的前提和條件。稅務機關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應滿足兩個條件:1。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如果沒有逃避納稅義務,就不能采取稅收保全措施。逃避納稅義務的最終目的是不繳或少繳稅款,其主要手段是轉移和隱匿可用於納稅的資金或實物。2.必須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和限期內,責令限期繳納應納稅款。納稅期限和責令繳納應納稅款期限屆滿,納稅人未繳納應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采取強制措施。
(二)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的法定程序。1.責令納稅人提前納稅。稅務機關有理由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責令其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前限期繳納應納稅款。2.指導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發現納稅人在限期內有明顯轉移或者隱匿其應稅商品、貨物和其他財產或者應稅收入跡象的,稅務機關可以責令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3.凍結納稅人的存款。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的,經縣級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人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存款。4.查封或者扣押納稅人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納稅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沒有存款,或者稅務機關無法掌握其存款情況的,稅務機關可以扣押、查封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稅額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三)稅收保全措施的終止。解除稅收保全措施有兩種情況:1。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應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稅收保全措施。2.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經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解除保全措施,轉而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書面通知納稅人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凍結的存款中扣繳稅款,或者拍賣、變賣被查封、扣押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變賣所得抵繳稅款和滯納金。
二、在實施稅收保全措施時,應註意的問題:
(1)“有根據的確信”是指稅務機關基於壹定的線索所作出的邏輯判斷,依據不等於證據。證據是能夠表明真相的事實和材料。證據是客觀存在的,必須按照法定程序獲取。稅收保全措施是對即將轉移或者隱匿應稅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的納稅人的緊急處理措施。不可能等到所有的事實都查清了,取得了充分的證據才采取行動,所以只要“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就可以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當然,這並不意味著稅務機關可以隨意采取保全措施。
(2)可以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的納稅人限於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不包括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也不包括扣繳義務人和納稅擔保人。在實際工作中,要特別註意從事生產經營的大中型企業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總承包企業有代扣代繳營業稅的義務。
(三)凍結納稅人存款中的“其他金融機構”是指根據《實施細則》第71條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批準設立的證券交易機構、信托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機構及其他金融機構”。此外,實施細則第七十二條規定,存款“包括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合夥人、個體工商戶的儲蓄存款和股東資金賬戶內的資金”。
(四)被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的納稅人已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了應納稅款,主管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稅收保全措施,否則承擔賠償責任。《實施細則》第六十八條規定了解除稅收的期限:“納稅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後,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稅款或者銀行轉回的完稅憑證之日起壹日內解除稅收保全”。
(五)個人及其贍養人維持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物品,不在稅收保全措施範圍內。至於個人及其撫養人維持生活所必需的住房和物品的標準,實施細則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機動車輛、金銀飾品、古玩字畫、豪華住宅或者壹套以上的房屋”不是維持生活所必需的。但需要註意的是,稅務機關對單價在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實施細則》第六十條還規定了個人撫養的家庭成員範圍:“個人撫養的家庭成員,是指配偶、直系親屬和其他沒有生活來源,由納稅人撫養的親屬”。
三、新《稅收征管法》對稅務機關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的其他法律規定:
(壹)對從事生產經營或者未經稅務登記臨時從事經營的納稅人,新《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稅務機關應當核定其應納稅額,責令其繳納;被責令繳納而未繳納的,未經縣級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可以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二)稅務機關依法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以前納稅期間的納稅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轉移或者隱匿其應稅商品、貨物和其他財產或者稅收收入的明顯跡象的,新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可以直接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或者強制執行措施。這壹規定便於稅務機關在檢查中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有利於加強稅收執法力量,避免國家稅收流失。依照該條規定,依法檢查以前納稅期間的納稅情況時,實施稅收保全時無需要求辦理納稅擔保手續,采取強制措施時無需限期繳納。
(3)納稅人逾期繳納稅款,稅務機關未立即解除稅收保全措施,給納稅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新《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稅務機關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種賠償屬於行政賠償。《國家賠償法》規定,主要方式是支付賠償金。財產能夠返還或者恢復原狀的,應當返還或者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