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7天內補償性無理由退貨規定
1. 退貨規則 在賣家如實描述前提下,買家簽收後7天之內可以有條件退貨;
1.1. 7天之內,如果買家要求退貨卻提供不出退貨理由,買家可退貨退款,拍賣區買家承擔往來運費及補償賣家壹倍拍賣交易傭金;書店區不論訂單是否完成,買家均需承擔往來運費並補償賣家壹倍書店交易傭金。
1.2. 7天之內,如果買家提供網站認可的有效的賣家不如實描述的證據,經網站核實確認後,退貨退款,賣家承擔往來運費及買家交易傭金。以賣家的商品圖或相關圖片為依據的證據,網站壹般不予采信;壹般商業網站或專家的鑒定,網站壹般不予采信。
1.3. 如果買家簽收後7天內沒有發起投訴或者申請退款,網站有權默認買家收到貨且無誤,買家原則上不可再無理由退貨。
1.4. 退貨要求是原物原樣,如果買家買來之後有進行過處理,比如除銹、破壞性清洗鑒定等,原則上不支持退貨,特殊情況以網站判定為準。買家不得擅自將貨物退回,如擅自退貨造成貨物丟失或寄不到賣家處,後果由買家承擔。
1.5. 拍賣區上述(不包含圖書類紅色文獻)商品,買賣雙方壹方拍後不交割,承擔對方壹倍交易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