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中的文物通常分為壹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其中級別最高的壹級文物分為A級和B級,只有壹級文物才能稱為“國寶”。
壹件文物是不是壹級文物,換句話說,是不是“國寶”,必須經過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的鑒定,鑒定專家必須同時在場。至於鑒定中所持的標準,首先不是文物的價值幾何,最重要的是必須是中華文明發展的重要見證。只有有了這個意義,才能被認定為“國寶”。
嚴格來說,“國寶”並不是壹個標準化的科學名詞。把珍貴文物稱為“國寶”,大概是受日本的影響。因為他們已經由國家制定了《國寶保存令》,收藏者絕對無權處置國家專門機構指定為“國寶”的珍貴文物,無論是公家的還是私人的。
分類標準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國現存文物的評價標準主要根據其年代、藝術水平和學術價值的不同分為壹、二、三級。不考慮二、三級,壹級書畫藝術品的參考標準是:
元代以前比較完整的書畫;唐代以前,藝術水平較高,始末完整,有壹年版;宋代以前有作者或日期、書法水平較高的書:宋元名家或藝術水平極高的名家:有重要史料價值的名家手跡;明清以來重要的藝術流派或著名畫家的代表作。(摘自《文物藏品分級標準》。文化部制定於1987)
按照這個標準,壹級品中只有少數奇葩可以稱之為國寶。因此,雖然流傳至今的古代書畫作品數量眾多,但真正有資格成為“國寶”的並不多,尤其是流傳了壹千多年的。
向國家捐贈了大量精美古代書畫的著名收藏家張伯駒曾感慨地說:“我國歷史悠久,文化為先,隋代以前的畫卻壹幅都沒有流傳下來,也是壹種遺憾!”的確,不是因為評價條件太苛刻,而是因為年代,能流傳到今天,目前在國內保存下來的作品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