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飛(1103-1141),南 宋 軍 事 家。 字 鵬 舉, 相 州 湯 陰 (今 屬 河 南) 人。 少 時 勤 奮 好 學, 並 煉 就 壹 身 好 武 藝。 19 歲 時 投 軍 抗 遼。 不 久 因 父 喪, 退 伍 還 鄉 守 孝。 1126 年 金 兵 大 舉 入 侵 中 原, 嶽 飛 再 次 投 軍, 開 始 了 他 抗 擊 金 軍 的 戎 馬 生 涯。 傳 說 嶽 飛 臨 走 時, 其 母 在 他 背 上 刺 了 “精 忠 報 國” 四 字。
嶽 飛 投 軍 後,很 快 因 作 戰 勇 敢 升 秉 義 郎,不 久 金 軍 攻 破 開 封, 俘 獲 了 徽、 欽 二 帝, 北 宋 王 朝 滅 亡。 次 年,趙 構 建 立 南 宋 王 朝, 嶽 飛 上 書 高 宗,要 求 收 復 失 地,被 革 職。 不 久 隨 東 京 留 守 宗 澤 守 衛 開 封, 以 戰 功 轉 武 功 郎。 宗 澤 死 後, 從 繼 任 東 京 留 守 杜 充 南 下。
建 炎 三 年( 1129 年), 金 將 兀 術 率 金 軍 渡 江 南 侵, 嶽 飛 移 軍 廣 德、 宜 興, 堅 持 抵 抗,攻 擊 金 軍 後 防。次 年, 嶽 飛 在 牛 頭 山 設 伏,大 破 金 將 兀 術, 收 復 建 康(今 江 蘇 南 京), 金 軍 被 迫 北 撤。 之 後,嶽 飛 升 任 通 州 鎮 撫 使, 擁 有 人 馬 萬 余, 建 立 起 壹 支 紀 律 嚴 明、 作 戰 驍 勇 的 抗 金 勁 旅“嶽 家 軍”。
紹 興 三 年( 1133 年), 嶽 飛 因 剿 滅 李 成、 張 用 等“軍 賊 遊 寇”, 得 高 宗 所 獎 “精 忠 嶽 飛” 的 錦 旗。 次 年 他 又 率 部 擊 破 金 傀 儡 偽 齊 軍, 收 復 襄 陽、 信 陽 等 六 郡。 嶽 飛 也 因 功 升 任 清 遠 軍 節 度 使。
紹 興 五 年,嶽 飛 率 軍 鎮 壓、收 編 了 楊 麽 領 導 的 農 民 起 義 軍。隨 後 駐 軍 鄂 州(今 湖 北 武 昌), 派 人 渡 河 聯 絡 太 行 義 軍。 他 屢 次 建 議 高 宗 大 舉 北 進,但 都 為 高 宗 所 拒 絕。 紹 興 九 年, 高 宗、 秦 檜 與 金 議 和, 嶽 飛 上 表 反 對。 次 年, 兀 術 進 兵 河 南。 嶽 飛 奉 命 出 兵 反 擊。 相 繼 收 復 鄭 州、 洛 陽 等 地, 在 郾 城 大 破 金 軍 精 銳 鐵 騎 兵“鐵 浮 圖” 和 “拐 子 馬”, 乘 勝 進 占 朱 先 鎮, 距 開 封 僅 四 十 五 裏。 兀 術 被 迫 退 守 開 封, 金 軍 士 氣 沮 喪, 發 出 “撼 山 易, 撼 嶽 家 軍 難” 的 哀 嘆, 不 敢 出 戰。
在 朱 先 鎮, 嶽 飛 招 兵 買 馬, 積 極 準 備 渡 過 黃 河 收 復 失 地,直 搗 黃 龍 府。 兩 河 義 軍 也 紛 起 響 應。 這 時 高 宗、 秦 檜 卻 壹 心 求 和, 連 發 十 二 道 金 字 牌 班 師 詔, 命 令 嶽 飛 退 兵。嶽 飛 壯 誌 難 酬, 只 好 揮 淚 班 師。
嶽 飛 回 臨 安 後, 即 被 解 除 兵 權, 任 樞 密 副 使。
不 久 被 誣 謀 反 下 獄。 紹 興 十 壹 年( 1142年 ) 十 二 月 二 十 九 日, 以“莫 須 有” 的 罪 名 與 子 嶽 雲 及 部 將 張 憲 同 被 害 於 臨 安 風 波 亭。 寧 宗 時 被 追 封 鄂 王。
嶽 飛 善 於 謀 略, 治 軍 嚴 明。在 其 戎 馬 生 涯 中, 他 親 自 參 與 指 揮 了 126 仗, 未 嘗 壹 敗, 是 名 副 其 實 的 常 勝 將 軍。 著 有 《嶽 武 穆 遺 文》(又名《 嶽 忠 武 王 文 集》),其 詞 《滿江紅》是 千 古 絕 唱 的 名 作。
嶽飛的英雄事跡
公元1134至1136年,嶽飛屢建戰功,後被任命為最高軍事長官—太尉。後由於多次奏請北伐中原,遭到宋高宗和宰相秦檜的反對。1140年金兵大舉南侵,嶽飛與之對陣,戰績輝煌。正當嶽。飛乘勝追擊時,以宋高宗和秦檜為首的投降派卻以12道金牌命令嶽飛撤軍。
1142年,秦檜指使奸臣誣陷嶽飛謀反,以“莫須有”罪名將他秘密處死,時年39歲。同時遇難的還有他的兒子嶽雲和部將張憲。1195年宋寧宗時嶽飛的冤獄得以昭雪。
嶽飛生平大事考
嶽飛,字鵬舉,北宋崇寧二年二月十五日(公元壹壹0三年三月二十四日)生於相州湯陰縣永和鄉(今河南省湯陰縣程崗村)。 嶽飛從小天資聰悟, 愛讀《左氏春秋》,《孫吳兵法》。臂力超人, 政和三年(1113年)十壹歲隨刀槍手陳廣學武藝,成為壹縣無敵的槍手。重和元年(1118年),嶽飛十六歲,在鄉娶劉氏為妻, 第二年(1119年)生長子嶽雲。宣和三年(1121年),嶽飛十九歲,拜周同為師學射箭,練就了能挽弓三百斤,左右開弓箭無虛發的本領。 宣和四年(1122年)嶽飛二十歲,首次從軍真定,任小隊長,帶兵首戰告捷,活捉賊首陶俊、賈進和,表現了非凡的軍事指揮才能,因功補承信郎。同年十二月二十壹日父嶽和病故,回鄉守孝。 宣和六年(1124年)嶽飛二十二歲,第二次從軍平定,參加了保衛太原的戰鬥。 靖康元年(1126年)嶽飛二十四歲,因功被提為偏校,進義副尉。同年次子嶽雷生於平定軍中。後因丟失“告身”(任命文書)離開部隊,同年十月嶽飛第二次從軍進相州兵馬大元帥趙構軍中,帶兵奇襲遊冠吉倩獲勝,壹舉招降了三百八十名遊寇,得到了趙構的賞識,補承信郎,接著在侍禦林大敗金兵,殺金軍梟將,轉保義郎。在滑州殺敗金兵再立戰功,遷秉義郎。靖康二年(1127年),嶽飛轉入宗澤部, 在開德曹州(今山東荷澤)大破金兵,因功轉武翼郎,同年七月,嶽飛向皇帝上了壹道奏章《南京上皇帝書》,主張北上抗金而得罪了主張南逃的黃潛善 、汪伯彥,被罷官離隊。在回家的路上,碰上了河北招撫使張所招兵第四次從軍,被提拔為“準備將”。嶽飛在參加收復新鄉的戰鬥中,活捉金軍千戶阿裏索,進戰太行山,擊垮了金軍萬戶王索的反撲,因戰功突出轉武功郎。建炎二年(1128年)春, 嶽飛離開新鄉轉入開封宗澤部,帶兵壹戰汜水關,。二戰竹蘆渡,接連克敵取勝,宗澤提撥嶽飛為統制官,宗澤很器重嶽飛靈活妙用兵書陣法的高超指揮藝術。但宗澤死後,接任宗澤的杜充治軍無能,部下王善舉兵數萬叛亂,他無能平定,嶽飛僅以二千兵力,平叛於南熏門、轉武經大夫。後杜充假借勤王,率部進駐建康(今南京市)。建炎三年(1129年)十壹月杜充帶領三千親兵北降金兵。 為了保存抗金實力,嶽飛帶領余部進駐茅山(今句容金壇),在廣德取得六戰六捷的戰績,升禦使下都統制。 建炎四年(1130年)春,嶽飛向宜興移營,平定了太湖流寇郭吉、戚方,在常州阻擊金軍, 活捉萬戶壹人,取得四戰四捷之戰功,宜興人民感激嶽飛的恩德, 為他建了生祠祭祀。 由於劉氏在戰亂中失散,嶽飛在宜興另娶李娃為妻, 同年十月十五日生三子嶽霖於宜興唐門。 嶽飛在宜興抗金戰果輝煌,清水亭壹仗殺得金兵橫屍十五裏,斬獲金軍大小軍將首壹百七十五顆,在建康南面的牛頭山設下伏兵痛擊金兵,斬首三千余,生俘三百余,接著於建炎四年六月收復了建康,並北渡長江,收復了泰州高郵等大片國土,嶽家軍威名大振,人民感恩嶽飛,在靖江為他建了生祠祭祀。宋高宗授嶽飛武功大夫、忠州防禦使,嶽飛壹躍成為南宋高級將領。紹興元年(1131年), 嶽飛與張俊會師進軍洪州(今江西南昌),嶽飛在九江戰敗馬進,俘敵八千,因功提升為神武右軍都統制,進駐洪州壹年。紹興二年(1132年)2月,嶽飛奉命到湖南桂岑平定了遊寇曹成軍(弟嶽翔收楊再興時陣亡), 因功遷中衛大夫、武安軍承宣使、鎮守江州。 紹興三年(1133年)春, 嶽飛奉命到會江西虔吉(今贛縣、吉安縣)平定了盜寇彭友, 這時嶽家軍巳達壹萬八千人, 分守在江州(壹萬人)虔州(五千人) 廣州(三千人)三處。同年九月九日,高宗在臨安召見嶽飛父子,並賜“精忠嶽飛”錦旗,授鎮南軍承宣使、江西沿江制置使,江南西培路舒蘄州制置使、江州建置制置使司等官職,嶽飛在江州寫下了振鑠千古的《滿江紅》詞。紹興四年(1134年)五月,嶽飛被任命為鎮南軍承宣使,率軍北伐,兩個多月時間,取得了收復郢州(今鐘祥縣)、隋州(今隋縣)、新野、唐州、鄧州、襄陽六州郡的重大勝利,嶽飛被晉升為清遠軍節度使。紹興五年(1135年),高宗再次召見嶽飛, 並封為武昌郡開國侯。同年六月,嶽飛奉命平定了洞庭楊麽,僅用八天時間,壹舉獲勝,收編六萬降軍入嶽冢軍,擴充了抗金力量,升檢校少保,四子嶽震生於九江紹興六年(1136年),嶽飛移軍襄陽, 任武勝定國軍節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撫使。三月十六日,嶽飛年近七旬的母親姚太夫人病逝於鄂州軍營,四月嶽飛扶靈上廬山葬母,五月返回軍營,七月底嶽飛被任命為河東宣撫、從襄陽北伐,直取中原,不到壹個月時間,嶽家軍先後收復汝州、穎州、盧氏縣、商州、虢州、伊陽、長水、業陽等大片失地。但因得不到高宗的支持, 被迫撤軍。 嶽飛氣憤以極, 便上廬山為母親守喪去了。 紹興七年(1137年),高宗派李若虛上廬山東林寺請嶽飛下山,拜太尉,升湖北京西宣撫使兼營田大使。 紹興八年十壹月,嶽飛用反間計廢除了金人扶立的劉豫傀壘集團, 為北伐作了戰略準備。 同年十二月,嶽飛多次上書高宗反對議和、痛訴秦檜的投降主張。紹興九年(1139年) ,嶽飛授開府儀同三司(壹品官)的最高官階。五子嶽霆生於九江。紹興十年(1140年)夏, 金人撕毀和約南侵,嶽飛奮起抗戰, 大破金兵於蔡州、陳州、穎州,鄭州、西京、蒿州、許州、孟州、衛州、懷州、 郾城等地,並在順昌、郾城大捷中粉碎了金“拐子馬”、“鐵浮圖”不可戰勝的神話,朱仙鎮大捷,威振敵膽、金兀術嘆呼“撼山易、撼嶽家軍難!” 正當嶽飛所向披摩,抗金取得節節勝利之際, 宋高宗於紹興十年七月十七日連下十二道金牌, 強令嶽飛班師。 紹興十壹年(1141年)四月二十四日, 秦檜為剪除和談障礙,指使萬俟萵上章誣篾壹貫主戰的嶽飛“謀反”,收買王俊作假證,十月將嶽飛父子和部將張憲關進杭州大理寺。紹興十壹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8日),趙構秦檜以“莫須有”的謀反罪名,將嶽飛父子和張憲誣害,嶽飛寧死不屈,臨邢前揮筆寫下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民族英雄、駛駢在抗金戰場上的主帥嶽飛,就這樣被秦檜壹夥奸臣奪去了年青而寶貴的生命。壽年僅三十九歲。
嶽飛事跡補遺
嶽飛出身寒微,雖“位至將相”猶保持清廉。飛遇害,全部家產被沒收,“僅金玉犀帶數條,及鎖鎧、兜鍪、南蠻銅弩、鑌刀、弓、箭、鞍轡,布絹三千余匹,栗麥五千斛,銀錢十余萬貫,書數千卷而巳②。二十年後飛冤案平反,朝廷償還嶽家充公的財產,計錢三千八百三十貫,水田七百余畝,旱地壹千壹百余畝。而樞密使張俊壹壹罷相家居後,每年仍收入租米六十萬斛。以壹般田租每畝不足壹斛計算,即占田六七十萬畝。紹興二十壹年,高宗到張俊家,張俊接駕供宴,進奉上等酒食果子等幾百種.又進獻多種玉器,內有金器壹千兩,珠子六萬九千余顆,瑪瑙碗三十件,各種精細玉器四十余件,綾羅緞綿等壹千匹和大批名貴古玩、書畫等。與嶽飛相比,何啻霄壤!
飛當年平寇伐虜,南征北戰,屢建功勛,高宗打算在杭州為其修建上等府邸,飛慨然辭謝,他說:“北虜未滅,臣何以家為?”而被加封為少保的楊沂中在西湖建造豪華住宅,引西湖水環繞宅院四周。“置歌兒舞女”,與諸將竟相侈蘼。
飛不納妾,不要女使侍奉,駐屯鄂州時,蜀帥吳蚧壹個屬官,前來鄂州與嶽飛議事。飛設宴招待,竟始終未見女子出面陪酒。他回蜀後,與吳蚧談及此事,吳蚧遂花錢二千貫買壹士家姑娘連同陪嫁的珠寶玉器送給嶽飛。嶽飛把那姑娘連同嫁裝全退了回去。有些部將勸其把此女留下,以結好吳蚧,飛說:“如今國恥未雪,豈是大將安樂時耶”?吳蚧聽說後對嶽飛愈加敬重。
飛常與土卒同食,壹杯酒,壹小塊肉必均給部下,酒少則投之以水,讓每人都能嘗到。每逢出師,士卒露宿,飛也露宿。逢到遠處師,則令妻子到將士家去慰問,有困難者則送去金帛。遇有婚喪嫁娶,則親往照顧。士卒有了疾病,親為調藥。
朝廷頒賜稿賞,有時多達數十萬貫,飛總是如數分配下去,不私取壹毫。
飛素常對於部下凡立有戰功者,均予升嘗,即使無名小吏,也不讓遺漏,而對於自己的兒子嶽雲則嚴格要求。收復襄漢之役,雲功第壹,飛不予上報,過了壹年才按朝廷銓敘規定,任命為武翼郎。平楊麽,雲又立大功,飛仍不上報。都督張俊聽說後說:“飛廉則廉矣,然也太不公平矣!”俊乃奏雲功。飛猶力辭。有壹次朝廷下特旨,對嶽雲連提三級,飛力辭說:“士卒們冒著矢石,斬將陷陣,立奇功,才提壹級,我的兒子嶽雲沒有什麽功勞,受這樣高的升遷,不同士卒平等待遇,將何以服眾?況且這也不足以向大眾表明“大公至正”之道。所以多次辭請不受。朝廷褒獎了嶽飛的這種精神,接受了他的辭請。
有壹次,嶽飛出師在外,部僚劉康年私自“書填印紙”向朝廷上章請求封嶽母為國夫人多次子嶽雷授文資。飛得知此情,責打劉康年五百馬鞭,並將其捆綁起來,兩次向朝廷寫了請罪奏章,請取消上述封賞。
飛處處體恤民間疾苦,每次戰事後,各州縣生計困乏,遇到出師,飛首先憂慮部隊給養,所以他總是蹙額皺眉同將士們說:“東南民力耗矣!國家有了民才能站得住,咱們為將士的不能白白浪費糧響。大功不成,如何報答國家!”
飛十分註意農事。京西、湖北平定後,飛即募民營田,給以牛、種,假以口食,分任官吏,責其成功。又制定屯田之法,使戌伍攻戰之暇,盡力南畝,實行二三年,即省外調漕運之半。朝廷嘗嘉其有曹操、諸葛亮、羊枯之風。
飛自結發從戎,十余年回,大小數百戰,未嘗敗北。張俊常問用兵之術。飛說:“仁、信、智、勇、嚴五者不可缺壹”。張俊問:“嚴如何解”?飛說:有功者重嘗,無功者罰,如此而巳”。
飛用兵常與敵人鬥智。紹興七年十月,偽齊劉豫在全國主要靠山粘罕被排擠,撻懶、兀術得勢後,有廢劉豫跡象。壹天,巡邏士卒抓獲壹名兀術派遣的密探。飛見了那密探,故意驚愕的說:“汝非張斌耶?是我軍中人也”。遂引至私室,責備他說:“先前我遺汝以蠟書至齊,相約誘四太子(兀術)而***殺之。汝走後不復來,吾又遣人去過。齊帝(劉豫)巳許我、以會合寇江為名,致四太子於清河矣。汝所持書竟沒有送到,為何背叛我”?那密探只希望緩死,即偽裝懾服。嶽飛乃作蠟書對密探說:“汝罪當死,我今寬貸汝,汝再到齊,問他舉兵日期。汝這次以死相報如完成任務才對”。其將蠟書藏好,給以厚幣,並反復叮嚀,千萬不可泄靄機密。密探唯唯拜謝而出。走不遠,飛又將其召還,給以更多幣,重又囑咐二遍。如此反復多次,暗探徑直逃向兀術那,把蠟書遞給兀術。兀術拆書看了大驚,立即報告金主熙宗。金對齊更加憎恨,不久將劉豫廢掉。
飛奉母至孝,從高宗渡河後,曾遣人往返十八次,才將留在淪陷區的老母接至軍中。母有病,藥餌必親嘗。家居行步,唯恐有聲。遇出師必叮囑家人,謹慎侍養。
嶽飛並不是壹盞省油的燈
中國人習慣於簡單的二元思維。在這樣的思維模式下,英雄人物都是十全十美的高大全形象;而壞人則被描述成壹無是處毫無人性十惡不赦之徒。
在這樣的思維模式下嶽飛壹直被當成精忠報國的典範被人頂禮膜拜。為了突出他的英雄形象,還毫無人性地強迫秦燴夫婦在他的塑像前下跪。
那真實的嶽飛是怎樣壹個人呢,他值得人們如此頂禮膜拜嗎?
嶽飛少年從軍,因作戰勇猛很快得到提升。
隨著地位的提高,嶽飛目空壹切桀敖不馴的個性也逐漸形成。他多次違抗軍令,朝庭沒有滿足要求,他就稱病撂挑子,逼得皇帝給他說好話才肯罷休。
當秦臣相代表宋國和金國簽訂了停戰協議後,嶽飛竟然敢公然上書反對,說“相國謀事不藏,恐招後世譏”。臣相(相當於現在總理)代表政府簽訂的外交協定還輪得到壹個元帥(相當於現在軍區司令)來評頭論足?
嶽飛的狂妄在他的《小重山》中可謂表現的淋漓盡致:“白首為功名。舊山松竹老,阻歸程。欲將心事付瑤琴,知音少,弦斷有誰聽!” 在文武雙全、雄才大略、目空壹切的嶽飛眼裏,誰配當他的知音?
正是嶽飛狂妄的個性為他招來殺身之禍。他不但枉議朝政,連皇帝立儲之事他也要幹預。皇帝選接班人妳壹個軍人也敢來指手畫腳?如此犯忌的事嶽飛也要作,他張揚的個性就可想而知了。
嶽飛朱仙鎮大捷後,更是不把皇帝的十壹道金牌放在眼裏,他堅持要揮師北上,北渡黃河。要不是皇帝把其他幾路軍隊撤退。嶽飛已成孤軍之勢,說不定第十二道金牌也不在他眼裏。
嶽飛違背了“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的紀律,連續十二道金牌才把他招回,就是說他敢連續十壹次抗旨。
嶽飛本是趙構壹手提拔的大將,襄陽大捷之後,皇帝趙構和宰相張俊,對嶽飛十分倚重,在解除劉世光兵柄後,有意把這支部隊並到嶽家軍中,並在《禦紮》中提出以“將雪國家之恥,拯海內之窮”的重任交給嶽飛。任何壹個君王都不可能容忍打了勝仗後不可壹世、目空壹切、說話無避諱的部下。公元1137年,嶽飛曾奏請立儲之事,嶽飛作為大將幹預朝廷上的立儲大事,觸犯高宗的禁忌,做為擁有眾多兵馬的武將參與立儲之事要是妳是皇帝該如何面對如此驕兵悍將?
嶽飛 對壹手提拔他的皇帝尚在都是如此態度,要是今後小皇帝就位他還不更加飛揚跋扈?當時才三十多歲的嶽飛日後會成為第二個王莽嗎?倘使當年身便死,壹生真偽有誰知?
年輕時候的王莽不是比誰都忠於皇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