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後期,西江攜帶的泥沙沖積長安路進入陸地。在土地形成的過程中,來自範羅崗山的溪流沖走了淤泥,形成了壹條河流。這條小船不寬,不可行。船的兩邊散落著壹些木頭做的遮陽棚,還有壹些居民住在裏面。他們大多以捕魚為生,每天打魚織網,但也無憂無慮。
康熙元年(1662),朝廷發布移海令,命令靠海的居民向內陸移動50裏,命令內政大臣柯琨、頡山遷往廣東。康熙三年(1664),朝廷再次下詔移海,並派官員到新會勘測確定海上邊界。恰逢汛期,所以以潮汐為界,修建了碼頭和閘門,並派重兵把守。當時的沙仔尾,水南,北街等。都不是陸地,海還在南邊,於是整個江門都被劃入搬遷邊界,居民全部遷入。人們被迫離開家園,帶著孩子和簡單的行李向內陸遷移。官軍立即將房屋全部拆除,整個江門壹片廢墟。當時遷居肇慶的江門人黃居石曾寫過《悼念江門》壹文,感嘆道:“江門乍看如泣,亂後繞江徘徊。大中午的河面上沒看見壹個人,草青青的……”由此可見當時的悲慘處境。
康熙八年(1669),朝廷撤銷遷海令,允許遷入的居民重返工作崗位。被遷到肇慶等地的居民紛紛回到江門,在廢墟上重建家園。人們希望自己以後永遠幸福平安,不再受離鄉之苦,所以把這種湧叫做“長安湧”。後來湧兩邊居民增多,形成長安街和長興街,成為壹個社區,所以取名“長安廣場”。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廣東海關在江門仙嶼街(倉後路)83號開設江門正稅口岸(後稱長關),征收正稅(貨物稅)。嘉慶年間(1796-1820),位於長安湧附近的江門荀,升任千宗衙門(營盤位於長安路2號與倉後交匯處)。人們在衙門前開了壹些店鋪做生意,長安湧兩岸漸漸繁榮起來。清同治年間,吳曾作《江門雜詠》詩壹首,曰:“營前景色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