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18年,廣東下轄21個地級市,20個縣級市。
21個地級市分別是: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頭市、佛山市、韶關市、湛江市、肇慶市、江門市、茂名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陽江市、清遠市、東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陽市、雲浮市。
20個縣級市分別是:樂昌市、南雄市、吳川市、廉江市、雷州市、四會市、恩平市、臺山市、開平市、鶴山市、化州市、信宜市、高州市、興寧市、陸豐市、陽春市、英德市、連州市、普寧市、羅定市。
擴展資料
1949年10月14日,廣州解放;10月28日,廣州市人民政府成立;11月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全省***設珠江、東江、西江、北江、粵中、南路、興梅、潮汕、瓊崖等9專區,***轄7市98縣,廣州市為中央直轄市。
1952年,廣東省和廣州市由中南行政委員會領導,將北海市及欽州專區劃歸廣西,廣西的懷集縣劃入廣東。
1954年,廣東省改由中央直接領導,原由中央直轄的廣州市劃歸廣東省管轄。
1955年,廣西的北海市和欽州專區所屬各縣劃歸廣東省,並更名為合浦專區。
1965年,北海市及合浦專區所屬各縣劃歸廣西壯族自治區。
1979年,原屬惠陽地區的寶安縣改設深圳市,原屬佛山地區的珠海縣改設珠海市,均由省直轄。廣東省直轄廣州、海口、汕頭、湛江、茂名、佛山、江門、深圳、珠海、韶關等10市,分設韶關、惠陽、梅州、汕頭、佛山、湛江、肇慶等7地區和海南行政區及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轄14市、92縣、3自治縣。
1981年,設立西沙、南沙、中沙群島辦事處,由海南行政區直接領導。
1983年以後,開始實行市管縣、鄉鎮管村的新體制。
1988年,中央政府將海南行政區從廣東省劃出,另設海南省;同年,廣東開始取消地區設置,另設18個地級市(後增加到21個地級市),全面實行地級市管縣體制、以及鄉鎮管村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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