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禁止下列損毀人民幣的行為: (壹)故意損毀人民幣的;第四十三條故意損毀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65438元以上0,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法行為,但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