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自下而上”的政策。各鄉(鎮)、街道要本著“以人為本、為民解難、為民服務”的理念,密切關註低收入家庭的生活狀況,及時了解低收入對象的變化情況,做好動態管理,做到“應保盡保、應補盡補、應退盡退”。同時,按規定公布低保對象名單,並通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