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張元字孝始,河北芮城人也。祖成,假平陽郡守。父延俊,仕州郡,累為功曹主簿。並以純至為鄉裏所推。
元性謙謹,有孝行,微涉經史,然精釋典。年六歲,其祖以其夏中勢,欲將元就井浴。元固不肯從。謂其貪戲,乃以杖擊其頭曰:“汝何為不肯浴?”元對曰:“衣以蓋形,為覆其褻。元不能褻露其體於白日之下。”祖異而舍之。
南鄰有二杏樹,杏熟多落元園中。諸小兒競取而食之。元所得者,送還其主。樹陌有狗子為人所棄者,元即收而養之。其叔父怒 曰:“何用此為!”將欲更棄之。元對曰:“有生之類,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殺,自然之理。今為人所棄而死,非其道也。若見而不收養,無仁心也。是以收而養之。”叔父感其言,遂許焉。未幾,乃有狗母銜壹死兔置元前而去。
及元年十六,其祖喪明三年。元恒憂泣,晝夜讀佛經,禮拜以祈福祜。後讀《藥師經》,見“盲者得視”之言。遂請七僧,然七燈,七日七夜轉《藥師經》行道。每言:“天人師乎!元為孫不孝,使祖喪明。令以燈光普施法界,願祖目見明,元求代暗。”如此經七日,其夜夢見壹老翁,以金鎞療其祖目,於夢中喜躍,遂即驚覺。乃遍告家人。三日,祖目果明。
其後,祖臥疾再周,元恒隨祖所食多少,衣冠不解,旦夕扶侍。及祖沒,號踴絕而後蘇。隨其父,水漿不入口三日。鄉裏鹹嘆異之。縣博士楊軌等二百余人上其狀,有詔表其門。
翻譯:
張元字孝始,河北芮城人。祖父張成,代理平原郡太守。父親張延俊,在州郡做官。逐步升遷為功曹主簿,都因非常純樸而受到鄉鄰的推崇。
張元生性謙虛謹慎,孝順父母,只稍稍涉獵經史,卻精通佛家經典。六歲那年,他的祖父因為夏天中午炎熱,想把張元放到井中沐浴。張元卻怎麽也不肯聽從。祖父說他貪玩,就用手杖敲打他的頭說:“妳為什麽不肯洗浴?”張元回答說:“衣服是用來遮蓋形體的,是為了覆蓋隱秘之處的,我不能隨便把身體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祖父感到驚異就放了他。
南邊的鄰居有兩棵杏樹,杏子熟後有許多落在張元家園中。其他許多小孩爭著揀杏子吃,張元揀到杏子,就送還給杏樹的主人。村頭小路上有壹只被人丟棄的狗仔,張元就把它揀回家豢養。他的叔父憤怒地說:“養這個東西幹什麽?”抓起狗仔想再次把它扔掉。張元回答說:“凡是有生命的東西,沒有不重視它們生命的。如果是上天所生,上天所滅,那是自然的法則,如果被人丟棄而死,那就不符合道義了;如果看見了而不收養,那就是沒有仁愛之心。因此我才把它撿回來餵養。”叔父被他的話感動,就準許他餵養。不久,就有壹條母狗銜著壹只死野兔放到張元面前,然後走開。
張元十六歲時,他的祖父已經失明三年了。張元壹直憂愁哭泣,晝夜誦讀佛經,做禮拜以祈求神靈降福。後來他誦讀《藥師經》,見有“盲人得以復明”的話,就請來七個僧人,點燃七只燈,七天七夜誦《藥師經》,做道場。每人都說:“天人師啊。張元作為孫子不孝順,使祖父失明,如今用爍光普照法界,希望祖父的眼睛能夠見到光明,張元請求代替祖義失明。”像這樣作了七天道場,張元夜裏夢見壹個老翁,用金鎞治療祖父的眼睛。夢中他歡喜跳躍,於是就驚醒了,張元就把夢中的情景告訴家裏人,過了三天,祖父的眼睛果然復明了。
後來,祖父臥病兩年,張元隨祖父的飯量大小進食,不脫衣帽,早晚服侍。祖父死後,張元悲號氣絕而後復蘇。同他的父親壹樣,三天滴水未進,鄰裏都感嘆不已,認為張元很奇異。縣裏的博士楊軌等二百多人把張元的事情上報,皇上下詔令表彰其家族。
2. 文言文之張元飼棄狗翻譯原文 有犬為人所棄,惶惶於阡陌間。張元見之,即收而養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為?”將欲更棄之。元乞求毋棄,曰:“有生之物,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殺,自然之理。今為人所棄而死,非其道也。若見而不收養,無仁心也。是以收而養之。”叔父感其言,遂許焉。
明年,犬隨叔父夜行。叔父為蛇所嚙,仆地不得行。犬亟奔至家,汪汪之聲不停。張元怪之,隨犬出門,見叔父幾死。速延醫治之,不日而愈。自此,叔父視犬如親。
譯文
有壹條狗被人拋棄了,驚惶不安地在田間小路(走著)。張元看見了,立刻將小狗收養了。他的叔父很生氣,(說):“要它幹什麽呢?”(他)想把小狗重新丟掉。張元乞求(叔父)不要丟棄它,說:“(小狗)也是有生命的東西,不能不重視它的生命。如果是符合實際,出生老死,這是自然的道理。(但)現在它是被人所遺棄,這是有敗道義的。倘若看見(它將死)而不收養的話,就是沒有仁慈之心了。”張元的叔父被他的話感動了,於是就允許(張元撫養小狗)了。
第二年,狗跟隨著叔父在夜裏行路。叔父被蛇咬了,倒在地上不能走了。狗馬上奔回家,汪汪地不停叫著。張元感到很奇怪,跟著狗走出家門,看見叔父(倒在地上)已經不省人事。(張元)馬上(把醫生)請來醫治,沒過幾天(叔父)就痊愈了。從此之後,叔父把狗看作親人壹樣。
文言知識
作疑問語氣詞的“為”。“為”放在句末,多作疑問語氣詞,相當於“呢”。上文“何用此為”,意為要它幹什麽呢?又,“何懼為”,意為為什麽要害怕呢?請註意,句末的“為”不能作“為什麽”的“為”理解。
註解
1.逐之:趕走它
2.亟:急
3.延:請
4.陌:小路
5.明年:第二年
6.更:再次
7;怪:以……為怪,感到奇怪
8自此:從此
9;許:答應
3. 《張元傳》文言文翻譯張元,字孝始,是河北芮城人。
祖父叫成,做過平陽郡守。父親叫延 俊,在州郡當官,曾經作過功曹主簿。
並且因為至純被鄉裏人所推薦 。本性謙虛謹慎,孝順父母,剛剛涉獵經史,可是經典需要文化深。
在六歲的時候,他的祖父因為他夏季很熱,要他他在井旁用冷水洗浴 。張元就是不肯順從,把他說成貪玩,就拿手杖擊他的頭部說 :“ 妳為什麽不肯洗浴?”張元回答說:“衣服是用來遮蓋形體的,要去 蓋其不幹凈的地方。
我不能在白日下露出身體來羞辱自己。”他的祖 父感到他很驚異. 張元家南邊的鄰居家種了兩棵杏樹,杏子熟透時大多掉落在張元家的 院子裏。
大多數小孩爭著去撿著吃。但是張元撿到的杏子,卻把它送還給杏樹 的主人。
在森林小道裏有小狗被人丟棄,張元看見就把小狗抱回家養著。他的 叔父罵他:“妳這樣做有什麽用?” 就想把小狗重新丟掉。
張元反駁叔父說:“有生命的東西,沒有不 應該重視它生命的。如果是符合實際,出生老死,這是自然的道理, 沒辦法阻止。
但現在它是被人所遺棄,將導致它的死亡,這並不是不 可以阻止的。倘若看見它將死而不收養的話,就沒有仁慈之心了。
所 以要把它收養了。”張元的叔父被他的話感動了,所以就允許張元撫 養小狗了。
過了不多久,小狗的媽媽銜著壹只死了的兔子放到張元面前,然後走 掉了。(為了感謝張元收養其子之恩。)
元年十六,張元的祖父失明三年。張元長久的擔憂哭泣,不分晝夜的 讀佛經,拜佛以祈求保佑。
後來,他讀到壹本《藥師經》,見到其中 有“讓盲人獲得視力”的章節。就請了七位和尚,點燃七盞燈,七天 七夜使《藥師經》做法事.每次法事就說道 :“佛祖!張元作為孫子不孝,祖父失明不能治愈。
現在我用燈光施 法,請佛祖讓我祖父眼睛回復視力,張元願意自己成為瞎子。”這樣 過了七天,張元做夢夢見壹個老人,用金镵治療祖父 的眼睛,於是夢中高興得跳起來,接著就驚醒了。
告訴了所有的家人 。三日後,張元的祖父果然恢復了視力。
然而,祖父再次倒在病床 上,張元隨著祖父,衣服也不脫,早晚服侍。壹直到祖父去世,張元 嚎哭著昏厥。
跟著他的父親,三天不吃飯不喝水。 鄉人感嘆張元的與眾不同。
縣裏的博士楊軌等二百多 人向上報告此事,於是有詔表彰張元的家族。
4. 村陌有犬 文言文 翻譯壹、譯文
有壹條狗被人拋棄了在田間小路(走著)。張元看見了,立刻將小狗收養了。他的叔父很生氣,(說):“要它幹什麽呢?”(他)想把小狗重新丟掉。
張元乞求(叔父)不要丟棄它,說:“(小狗)是有生命的東西,不能不重視它的生命。如果是符合實際,出生老死,這是自然的道理。(但)現在它是被人所遺棄,這是有敗道義的。倘若看見(它將死)而不收養的話,就是沒有仁慈之心了。”
張元的叔父被他的話感動了,於是就允許(張元撫養小狗)了。
第二年,狗跟隨著叔父在夜裏行路。叔父被蛇咬了,倒在地上不能走了。狗馬上奔回家,汪汪地不停叫著。張元感到很奇怪,跟著狗走出家門,看見叔父(倒在地上)已經不省人事。(張元)馬上(把醫生)請來醫治,沒過幾天(叔父)就痊愈了。從此之後,叔父把狗看作親人壹樣。
二、原文
村陌有犬為人所棄者,張元見之,即收而養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為?”將欲逐之。元乞求毋棄,曰:“有生之物,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殺,乃自然之理。今犬為人所棄,非道也。若見而不收養,無仁心也。”叔父感其言,遂許焉。
明年,犬隨叔父夜行。叔父為蛇所嚙,仆地不得行。犬亟奔至家,汪汪之聲不停。張元怪之,隨犬出門,見叔父幾死。速延醫治之,不日而愈。自此,叔父視犬如親。
三、出處
《北史·孝行傳·張元》
擴展資料
壹、創作背景
從史學跟社會的關系來看,國家的統壹,必然要求產生與之相適的歷史著作、唐初,皇家組織撰寫梁、陳、齊、周、隋五代史以及重修《晉書》,只說“正統”和“僭偽”,不特別強調“華”、“夷”界限,只有在統壹的政治形勢下才能做到。
這反映了隋唐統壹後“天下壹家”的思想。李大師生活於隋唐之際,他提出“編年以備南北”的撰述計劃時,“五代史”尚未著手撰寫,重修《晉書》的工作還沒有提到日程上來,足見他重視國家統壹的歷史思想是十分可貴的。
李延壽繼承了父親的這壹歷史思想,在《南史》中取消了《索虜傳》,在《北史》裏也不再立《島夷傳》;於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歷史均立“本紀”;於宋、齊、梁、陳歷史亦均立“本紀”。
從而擺脫了南北朝時期因政治分裂而造成的史學家的偏見和局限,大致擺平了南、北歷史的地位。這不僅反映了在國家統壹局面下“天下壹家”的政治要求,也反映了魏晉南北朝以來中國各民族大融合的歷史結局。
我們讀《南史》《北史》,不能不了解作者所處的歷史環境以及在這個歷史環境下所形成的撰述旨趣。
二、作品賞析
李延壽自序說他補充的史料很多出於當時的“雜史”,即所謂“小說短書”,故事性較強,且多口語材料,增補入傳,常常能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動,更能反映當時真實情況。這類資料在南史的何佟之傳,北史的東魏孝靜帝紀、高昂傳、斛律金傳、李稚廉傳、尒朱榮傳中都可以發現。
但因此也摻入了大量神鬼故事、謠言讖語、戲謔笑料,這又是它的嚴重缺點。總之,南北史就史料的豐富完整來說,不加八書,但也不乏勝過八書的地方。作為研究南北朝歷史的資料,可以和八書互相補充,而不可以偏廢。
四、作者簡介
李延壽者,生卒年待考。唐代史學家,世居相州(今河南安陽市)。
貞觀中,累補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以脩撰勞,轉禦史臺主簿,兼直國史。初,延壽父大師,多識前世舊事,常以宋、齊、梁、陳、齊、周、隋天下參隔,南方謂北為“索虜”,北方指南為“島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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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村陌有犬為人所棄者譯文:
有壹次,張元在森林小道裏看見壹條被人丟棄的小狗,就把小狗抱回家養著。他的叔父罵他:“妳這樣做有什麽用?”就想把小狗重新丟掉。張元乞求不要丟棄它,說:“有生命的東西,沒有不應該重視它生命的。如果是符合實際,出生老死,這是自然的道理,沒辦法阻止。但現在它是被人所遺棄,將導致它的死亡,這並不是不可以阻止的。倘若看見它將死而不收養的話,就沒有仁慈之心了。所以要把它收養了。”張元的叔父被他的話感動了,所以就允許張元撫養小狗了。 第二年,狗跟隨著叔父在夜裏行路。叔父被蛇咬了,趴在地上不能走了。狗馬上奔回家,汪汪得不停叫著。張元感到很奇怪,跟著狗走出家門,找到了叔父。馬上把他送去醫治,沒過壹天就痊愈了。從此之後,叔父把狗看作親人壹樣。
6. 犬牛有情文言文翻譯兩文都比較簡單的,直譯既可,下面發下我找到的閱讀題,供參考:
閱讀文言文,完成問題。
甲村陌有犬為人所棄者。張元見之,即收而養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為?”將欲更棄之。 元對曰:“有生之數,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殺,自然之理。今為人所棄而死,非其道也。 若見而不收養,無仁心也。”叔父感其言,遂許焉。明年,犬隨叔父夜行。叔父為蛇所嚙,仆地不得行。犬亟奔至家,汪汪之聲不已。張元怪之,隨犬出門,見叔父幾死。速延醫治之,不日而愈。自此,叔父視犬如親。
乙雍正初,李家窪佃戶董某父死,遺壹牛,老且跛,將鬻①於屠肆。牛逸,至其父墓前,伏地僵臥,牽挽鞭捶皆不起,惟掉尾長鳴。村人聞是事,絡繹來視。忽鄰叟劉某憤然至,以杖擊牛曰:“其父墮河,何預於汝?使隨波漂流,充魚鱉食,豈不大善!汝無故多事,引之使出,多活十余年,致其奉養,病醫藥,死棺斂,且留此壹墳,歲需祭掃,為董氏子孫無窮累。汝罪大矣!就死汝分,牟牟②者何為?”蓋其父嘗墮深水中,牛隨之躍入,牽其尾得出也。董初不知此事,聞之大慚,自批其頰曰:“我乃非人!”急引歸。數月後,病死,泣而埋之。
註①鬻(yù):賣。 ②牟牟:通“哞哞”,牛叫聲。
1.解釋下列句中加粗的詞。
①張元怪之_______________
②速延醫治之_______________
③牛逸,至其父墓前_______________
④引之使出_______________
2.下列各句中的“為”詞性不同的壹項是( )
A.始悟為山市
B.唐人尚未盛為之
C.叔父為蛇所嚙
D.為宮室、器皿、人物
3.用現代漢語翻譯下面的句子。
蓋其父嘗墮深水中,牛隨之躍入,牽其尾得出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人與動物亦可心靈相通。請結合兩文內容,說說妳的感悟。
答案
1.①怪:對……感到奇怪; ②延:邀請; ③逸:逃跑、逃逸; ④引:牽,拉。
2.C
3.原來董某的父親曾掉到深水中,牛也隨之跳到水裏,他的父親抓住牛尾巴才能夠爬上來。
4.(意思對即可)第壹篇寫張元和他叔父收養棄犬,當叔父被蛇咬時,犬奔回家中告知,使叔父獲救;第二篇寫董某得知老牛曾救過其溺水之父,因而善待老牛。兩篇都表現出了動物有情有義、知恩圖報。
7. 村陌有犬 文言文 翻譯壹、譯文 有壹條狗被人拋棄了在田間小路(走著)。
張元看見了,立刻將小狗收養了。他的叔父很生氣,(說):“要它幹什麽呢?”(他)想把小狗重新丟掉。
張元乞求(叔父)不要丟棄它,說:“(小狗)是有生命的東西,不能不重視它的生命。如果是符合實際,出生老死,這是自然的道理。
(但)現在它是被人所遺棄,這是有敗道義的。倘若看見(它將死)而不收養的話,就是沒有仁慈之心了。”
張元的叔父被他的話感動了,於是就允許(張元撫養小狗)了。 第二年,狗跟隨著叔父在夜裏行路。
叔父被蛇咬了,倒在地上不能走了。狗馬上奔回家,汪汪地不停叫著。
張元感到很奇怪,跟著狗走出家門,看見叔父(倒在地上)已經不省人事。(張元)馬上(把醫生)請來醫治,沒過幾天(叔父)就痊愈了。
從此之後,叔父把狗看作親人壹樣。 二、原文 村陌有犬為人所棄者,張元見之,即收而養之。
其叔父怒曰:“何用此為?”將欲逐之。元乞求毋棄,曰:“有生之物,莫不重其性命。
若天生天殺,乃自然之理。今犬為人所棄,非道也。
若見而不收養,無仁心也。”叔父感其言,遂許焉。
明年,犬隨叔父夜行。叔父為蛇所嚙,仆地不得行。
犬亟奔至家,汪汪之聲不停。張元怪之,隨犬出門,見叔父幾死。
速延醫治之,不日而愈。自此,叔父視犬如親。
三、出處 《北史·孝行傳·張元》 擴展資料 壹、創作背景 從史學跟社會的關系來看,國家的統壹,必然要求產生與之相適的歷史著作、唐初,皇家組織撰寫梁、陳、齊、周、隋五代史以及重修《晉書》,只說“正統”和“僭偽”,不特別強調“華”、“夷”界限,只有在統壹的政治形勢下才能做到。 這反映了隋唐統壹後“天下壹家”的思想。
李大師生活於隋唐之際,他提出“編年以備南北”的撰述計劃時,“五代史”尚未著手撰寫,重修《晉書》的工作還沒有提到日程上來,足見他重視國家統壹的歷史思想是十分可貴的。 李延壽繼承了父親的這壹歷史思想,在《南史》中取消了《索虜傳》,在《北史》裏也不再立《島夷傳》;於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歷史均立“本紀”;於宋、齊、梁、陳歷史亦均立“本紀”。
從而擺脫了南北朝時期因政治分裂而造成的史學家的偏見和局限,大致擺平了南、北歷史的地位。這不僅反映了在國家統壹局面下“天下壹家”的政治要求,也反映了魏晉南北朝以來中國各民族大融合的歷史結局。
我們讀《南史》《北史》,不能不了解作者所處的歷史環境以及在這個歷史環境下所形成的撰述旨趣。 二、作品賞析 李延壽自序說他補充的史料很多出於當時的“雜史”,即所謂“小說短書”,故事性較強,且多口語材料,增補入傳,常常能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動,更能反映當時真實情況。
這類資料在南史的何佟之傳,北史的東魏孝靜帝紀、高昂傳、斛律金傳、李稚廉傳、尒朱榮傳中都可以發現。 但因此也摻入了大量神鬼故事、謠言讖語、戲謔笑料,這又是它的嚴重缺點。
總之,南北史就史料的豐富完整來說,不加八書,但也不乏勝過八書的地方。作為研究南北朝歷史的資料,可以和八書互相補充,而不可以偏廢。
四、作者簡介 李延壽者,生卒年待考。唐代史學家,世居相州(今河南安陽市)。
貞觀中,累補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以脩撰勞,轉禦史臺主簿,兼直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