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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強在哪裏被抓的?

張子強,男,祖籍廣西玉林市,1955年4月7日出生,四歲那年隨家人來到香港。 張子強的父親是兩手空空隨著當時的“逃港潮”逃到香港的。到香港後既沒錢,也無壹技之長,為了全家糊口,憑著在家鄉對中草藥的壹點知識,在香港油麻地的廟街開了壹個小小的“涼茶鋪”,維持生計。張子強就是在這樣壹個三教九流的外界環境和拮據的家庭經濟環境下長大的。他小學還沒讀完便無心上學,終日流連在“涼茶鋪”周圍,與街童玩耍、打架,慢慢地張子強就與街頭惡棍和B社會成員交往,“賊性”開始萌芽。 張子強先在父親的“涼茶鋪”做幫手,後來父親見他不學好,又把他送到壹間專做西裝的裁縫店當學徒。早年張子強的父親對兒子的教育是嚴厲的,以至後來張子強進了看守所還經常回憶起父親當年打他的情景。但是父親的良苦用心和拳頭,都沒有把張子強引上正道,反而使他對父親產生了壹種逆反心理。張子強至死都說,他對父親沒有什麽感情。 張子強很快開始涉入黑社會,並成為小頭目,人稱“壹哥”。他12歲就開始進警察局,16歲第壹次坐牢,在香港作案無數,多次被抓,在警方留下了厚厚的記錄。成年以後的張子強,盡管已結婚、成家、生子,但並沒有“金盆洗手”,在搶劫勞力士得手後,他又開始了新的陰謀。 1991年7月12日上午,也就是勞力士案件的壹年半以後,香港某銀行要調配壹部分現金到美國。由香港衛安護衛公司的裝甲解款車運送這批現金到啟德機場,然後空運到美國,其中有美金1700萬,港幣3500萬,總值約港幣1.7億元。 衛安護衛公司的裝甲解款車開進啟德機場的倉庫區,車子在貨運行政樓前停下。其中壹名押運員下車走進行政樓辦手續,另外三名手持獵槍的押運員兩人站在車頭,壹人坐在車廂裏,擔任警戒。 此時仿佛勞力士劫案的重演,在裝甲解款車前突然又出現了五名劫匪,全都戴面罩,而當時張子強的面罩被壹名押運拉下,張子強持手槍沖在前,領著兩名匪徒首先將車頭的兩名押運員用手槍逼進車廂內,其他的匪徒沖進車廂內,用手槍頂住了裏面的押運員。 三名押運員立即被劫匪用布蒙住了眼睛和嘴巴。壹名蒙面劫匪跳進了駕駛室,解款車像脫韁的野馬疾馳而去。

[編輯本段]勒索事件

其綁架香港兩位富商李澤鉅(李嘉誠的大兒子)和郭炳湘 張子強單槍匹馬闖進李家,張口就要二十億,李嘉誠正在吃早餐,客客氣氣地請他坐下,然後說二十億不可能壹下子之間就調得出來,他需要時間籌錢。張子強當時身上捆綁了很多雷管,並要求不準報警,而且要準備現金,並且備車讓他安全離開。後來李嘉誠說只能給十億現金,張子強要了10.38億。花了三個多小時用編織袋裝了N袋現金給張子強裝到車上,並且李嘉誠真的沒報警,讓張子強成功劫走十億港幣,也是迄今為止香港劫案最高勒索金額。

[編輯本段]犯罪事實

1998年11月1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案公開作出壹審判決,判處被告人張子強等5人死刑。 號稱“大富豪”的張子強犯罪集團幾年裏橫行於香港和內地,綁架搶劫,走私武器,運輸爆炸物,令香港壹班豪極人物對其亦規避再三。1998年1月10日京穗港三地警方秘密開會,1月26日在江門拿下張子強及同夥。8月26日,香港警方突襲張子強在港住處和親屬住所,逮捕了15名涉嫌為張子強洗錢的張的親屬,凍結了1.6億港元的物品。11月12日張子強等5名主犯被判死刑。在審判張子強集團的日子,在廣州中院周圍軍警荷槍實彈戒備森嚴。其間,香港特別行政區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表示,內地司法機關基於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的屬地管轄(屬地管轄範圍很廣,既犯罪的行為地:預備行為地和行為發生地,犯罪結果地:包括結果可能地和結果希望發生地,有壹項發生在中國大陸,中國大陸司法機構既有管轄權,據悉張子強曾在中國深圳預謀犯罪,既犯罪預備行為地在中國大陸)對張子強犯罪集團人員的審判,無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人們不應對香港的司法獨立產生疑慮。顯示出的獨立性在於:在廣州,張子強的6.6億元人民幣黑財悉數充公;在香港,11月3日香港高等法院撤銷了律政司對張子強集團成員13名親屬的財產凍結令,認為現階段證據不足以凍結這1.6億多港元的財產,這些財產包括物業住宅、珠寶、遊艇、古玩、現金和銀行存款等。內地傳媒對張子強案的報道相當有限,但黑社會這個名詞將會愈來愈多地掛在人們嘴邊。

[編輯本段]相關信息

1998年,張子強的名字無人不知。 張子強另壹個出名之處,是香港警方似乎對他無能為力。不是抓不到他,而是抓到他以後,又不得不放他出去,每次他手上都高舉著壹個“V”字。開的是林寶堅尼,也就是大陸所稱的蘭博基尼。問港府賠了八百萬。 這回被內地公安逮著了,並且依照內地的法律審理宣判了死刑。 由於張子強的身份是香港市民,犯罪地點也分別在內地和香港,有關張子強該不該由內地司法機關審判,各種言論鋪天蓋地。但無論是香港司法部門,還是內地司法部門,均壹致認定,張子強許多犯罪活動均在內地發生,內地司法機關對張審判是有法可依的。 至1998年他與多名同夥在中國大陸被捕,案件於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他與其中4名同黨被判處死刑,於12月被處決。外間傳言:張子強曾以“身為香港居民,而且犯案地點在香港”為理由向香港政府求助,要求引渡返回香港受審,以圖得以避過死刑,但被香港政府所拒絕。當時港府向外間公布的理由為:“因為內地公安以他曾在內地犯案為理由,所以享有司法管轄權”,而在案件審理期間,亦積極向內地法院提供證供。事件引起了有關罪犯於內地被捕受審而應否引渡回港受審問題的爭議,並延續至今日。 電影《轟天綁架大富豪》和電視劇《插翅難逃》便是以張子強的故事為藍本。 張子強被抓香港市民拍手稱快,但香港刑法沒有死刑,張子強被處決,內地司法機關可謂幫香港市民也是為中國人民除了壹個大害! 香港重犯張子強在廣東江門被公安人員抓獲後,內地司法機關依法判處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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