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繪畫藝術歷史悠久,歷代書畫家創作了大量的書畫作品,其中不少既是精湛的藝術品,又是珍貴的文物。而千余年來,人們又因各種原因制作了許多贗品。因此在傳世的書畫實物中,存在著魚龍混雜,真偽雜糅的情況。對每個喜愛書畫的人來說,無論是研究、欣賞,還是購買、收藏,其首要的問題就是如何辨別真偽。書畫辨偽是與書畫作偽聯系在壹起的。據記載,南朝時已有人偽作二王法書,唐代張易之曾使人偽作名畫,然而五代以前,此類存心作偽之事並不多見,人們臨摹復制古書畫主要還是作為壹種流傳研習的手段。宋代,隨著商業的空前發展,書畫作品成為壹種獲利頗高的商品,壹些大都市中出現了包括書畫在內的文物市場,如汴京相國寺的集市上即有專門買賣書畫的鋪席,於是作偽謀利的現象就變得較為普遍了。北宋米芾稱其所見宋初李成的畫作,僅兩件是真跡,其余三百件皆是贗品,而據宋人記載,米芾本人也曾經偽作古書畫以騙取他人真跡,作偽之風於此可見壹斑。在這種情況下,書畫辨偽之學便勃然而興了。當時不少書畫家和文人學者都以精於鑒賞著稱,他們在論述歷代書畫作品時,常提到真偽的問題。南宋趙希郜所撰《洞天清錄》是我國第壹部以辨偽為主要內容的文物鑒賞著作,其中“古翰墨真跡辨”、“古畫辨”等篇即專論書畫辨偽。從書中所述看,當時已能根據藝術風格、紙絹、筆墨、幅式、裝潢、印章等方面來辨別真偽了。如論李公麟之畫,“殆無滯筆,凡有筆跡重濁者,偽作”;論幅式,“古畫多直幅,至有畫身長八尺者,雙幅亦然,橫披始於米氏父子(米芾、米友仁),非古制也”;論墨色,“古畫色黑或淡墨,則積塵所成,有壹種古香可愛,若偽作者,多作黃色,而鮮明不塵暗,此可辨也。”明代,書畫作偽之風更興,當時不但有個別人的作偽,而且還出現了專制假畫的作坊,相應的,人們對書畫的真偽也更為註意。曹昭原著,王佐增編的《新增格古要錄》中有“古畫論”、“古墨跡論”等篇,所論書畫辨偽問題較前人更為廣泛而深入。高深《遵生八箋燕閑清賞箋》有“論帖真偽紙墨辨正”、“畫家鑒賞真偽雜說”等篇,書中所論,在不少方面對《新增格古要錄》有所糾正和補充。此外,許多書畫著錄書對辨偽問題也時有涉及。 清代以來,書畫作品的功能有所擴大,名人字畫不僅是壹種可供鑒賞、擺設的文物古玩,而且被人當作可儲藏保值的財富,甚至還常被用以賄賂饋贈,成為壹種謀取官職,疏通關系的手段。這促使書畫買賣更為興盛,價格日益提高,於是作偽的規模更大,手法也更高明。因為書畫的真偽直接關系到人們的經濟利益和官場活動的成敗,所以凡與書畫打交道的人,如書畫家、收藏家、古玩商等,都對辨偽問題十分重視。當時有關書畫辨偽的論述和論著頗多,由於歷史考據學和古器物鑒定學的發展,人們的辨偽方法更為完善,指導思想也更為正確。如錢泳曾提出要獨立思考,多看實物的基本原則,否定了以往流行的“須具金剛眼力,鞠盜心思”的捉賊式辨偽方法。這顯示出,清代的書畫辨偽已逐步形成了壹套比較完整的體系。 民國時期,書畫辨偽的方法更加進步,水平也有所提高,並日趨制度化、學術化。有關的專論和專著不斷發表和出版,辨偽的知識更為普及。當時,政府的古物陳列所和博物館中有專門的人員從事系統的書畫鑒定、辨偽工作,而日益發展的古玩業中也出現了大批精於鑒定、辨偽的行家,有些人還據自己的經驗撰成專著,如趙汝珍的《古玩指南》中即有論述書畫作偽和辨偽的專篇,至今仍有壹定的參考價值。 解放後,隨著史學研究的深入和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包括書畫在內的文物研究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書畫辨偽走上了科學化和系統化的道路。從事書畫鑒定的許多專家不但虛心吸取了前人的經驗,而且多有創造和發明,再加上現代科學手段的運用,如以紅外線照像顯示反差極小的畫面、印痕和墨跡等,從而使書畫辨偽之學更臻於完善。他們所做的辨偽工作,認識之全面和深入,方法之完備和精密,論斷之精辟和準確,都是前人不可比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