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工藝品、書法、篆刻的藝術創作;銷售美術作品、辦公用文具;承辦展覽展示活動;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廣告,藝術品,收藏品 文化用品的銷售。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