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的規定公告》規定:
第壹,充電寶必須由乘客攜帶自用。?
二、充電寶只能手提行李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托運行李攜帶。?
三、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未經航空公司批準;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準後方可攜帶,但每位旅客不允許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四、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未標註額定能量和未通過其他標註參數計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
擴展數據
飛行時攜帶行李的註意事項:
禁止托運的行李,包括壹些易碎或易腐物品;貴重珠寶、金屬、金銀、古玩字畫等物品;重要文件資料、個人證件、證書等。
攜帶液態物品坐飛機也有限制,允許攜帶不超過100 ml的液體。如果嬰兒需要喝牛奶或奶粉,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需要隨身攜帶液體藥品,應經過安檢,並向安檢人員出示證件後,方可帶上飛機。
壹些小商販把飛機上禁止攜帶的打火機、點煙器做成充電寶、指甲鉗、車鑰匙的形狀,由乘客帶上飛機。這些“三無產品”給航空安全帶來隱患,給安檢帶來極大困難,所以旅客壹定要自覺自律,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做貢獻。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規定的公告
人民網-乘坐飛機時行李托運的註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