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沈寶堪稱“海底瓷都”
其實,這並不是哈徹第壹次從南海撈起寶藏。1983年,他就在這裏發現了300多年前沈沒的中國明代帆船,船內滿載2萬余件瓷器。這些瓷器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拍賣時以250萬美元成交,平均每件價值112美元。第壹次嘗到甜頭的哈徹,從此鎖定了南海。他出高價雇來各種“人才”——考古專業的高材生、海難事故的研究者、東方海域的知情人,以及技術純熟的潛水員。1999年,哈徹在南海又找到了壹艘載有100多萬件康熙年間四大官窯瓷器的清代沈船“泰星”號。為了便於運輸和擡高價格,他竟然敲碎了60多萬件成色普通的瓷器,將剩下的35.6萬件運往德國拍賣。這壹次他賺了3000萬美元。
哈徹發現的寶物,或許只是埋葬在南海水下寶物的“冰山壹角”。15世紀以後,隨著地理大發現與新航路的開通,海洋成為溝通全球的主要通道,中國的“海上絲綢之路”逐漸成為貫通東西方的貿易通道。但是,在那個沒有機械動力的帆船時代,往來海上絲綢之路的船只隨時會遇險沈沒,幾乎每隔29個小時就有壹艘船葬身大海。直到19世紀初,因遇上海盜和風暴而沈沒的貨船比例仍高達30%—40%。
據中國歷史博物館水下考古研究中心統計,在中國的茫茫海域下“沈睡”著2000至3000艘古船,其中以宋元船居多。沈船中還有壹些英國東印度公司和瑞典等的外國沈船。這些船滿載的中國陶瓷、絲綢、金銀珠寶等寶藏也就隨船體下沈被大洋淹沒。有專家曾表示,這些沈船完全構成了壹個“海底瓷都”,其數量難以估量。對中國考古學者來說,這些海底藏品承載著歷史的密碼,中國的航海史、海外貿易史、港口史、造船史、移民史、國家關系史、宗教史、科技文化交流史等,都將由此有新的延伸。可是,這些珍貴的歷史標本,在海外盜撈者的眼中只等同於鈔票。幾乎就在考古學者深入海底的同時,逐利而來的各色人等也瞄準了發財機會。
海外盜撈者野心勃勃
在蘇富比拍賣行,壹件中國元代青花瓷罐曾拍出了2.3億元人民幣的天價。如此巨大的商業利益,引誘著越來越多的“哈徹”加入到沈船打撈的隊伍。自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他們不惜血本,利用各種手段在各個海域搜尋水下文物。與此同時,壹些無力打撈本國領海內水下文物的東南亞國家,如菲律賓、印尼、越南也開始與西方撈寶公司合作。他們向這些公司頒發許可證,允許他們在領海內撈寶,之後再與頒證國分享利潤。不過,這些西方公司的勘查範圍通常都不會局限在頒證國的領海內,而會秘密潛到中國海域盜撈水下文物。於是,南海成了他們滿足欲望的“樂園”。盜撈、竊取、走私、拍賣……在中國海床上靜躺了千百年的沈寶,也在通過壹條條隱蔽的商業通道流失。
參加過越戰的美國老兵費爾.格雷科就借與菲律賓政府的合作,盜撈了數萬件中國古董。為了“開發”南海寶藏,格雷科在菲律賓至少住了10年,從當地漁民的講述中壹點壹點搜集沈船信息。據菲媒體披露,從1997年到2002年,格雷科先後在南海發現了16艘沈船,撈起了約2.3萬件古董。這些文物都悉數被他運回了美國。美國《國家地理雜誌》和《紐約時報》的記者曾到過他位於洛杉磯的住所。據他們形容,格雷科的花園裏赫然立著幾個兩人多高的巨型花瓶;壹大堆精美的瓷碗、陶碟被隨意擺在地上,“整個家就是小型中國古董博物館!”發達的互聯網讓格雷科輕易繞過公開拍賣文物的法律障礙,將古董賣給了私人收藏家。這壹點讓菲政府異常惱火,曾發出逮捕令並要求美國將其引渡回菲律賓。但美國拒絕配合。
今年50歲的德國工程師蒂爾曼.沃特法有個野心,他要在未來的歲月裏“壹網打盡”南海最重要的海底寶藏。1998年,他在印尼勿裏洞島(位於南海與爪哇海之間)附近水域20多米深的海底,找到了好幾萬件保存完好的陶瓷制品。沃特法將這座海底寶庫取名為“黑石”號。在接下來的3年裏,他先後撈起6萬件唐代文物,包括陶瓷酒壺、茶碗、刻有浮雕的金銀餐具等。研究推測,“黑石”號很可能是在穿越爪哇島途中,遇上暴風雨觸礁沈沒的。據中方考證,“黑石”號上的長沙窯瓷器品種相當豐富,有很大壹部分在中國都沒有出現過,“黑石”號的青花瓷也是迄今發現最早、保存最完整的,對研究中國“海上絲綢之路”意義非凡。然而,在中國幾家博物館與沃特法的接觸中,沃特法都堅持把“黑石”號的絕大部分出水文物打包,以至少3億元人民幣的價格出售,而這是中國的博物館所無力承擔的。從今年年初開始,沃特法竟將他的撈寶工具伸向了中國南海。據印尼海洋漁業部估計,在“印尼周邊”的南海海域,有至少463艘貨船殘骸,許多船齡超過1000年。鑒於沃特法的“成績”,印尼政府打算將這463處南海沈船位置,盡數交給沃特法的探寶公司。
金融投資家、比利時人呂克.海曼斯也是印尼政府的“合作夥伴”。2004年9月,海曼斯勘察出了壹艘來自10世紀的中國沈船,船很大,有70米長、15米寬。他在船隊上坐鎮19個月,指揮潛水隊下潛2萬次,把將近25萬件珍寶逐壹打撈上來。其中最令人稱奇的是那些瓷器:碟子上的飾紋是龍、鸚鵡和其他異鳥;茶壺上清晰可見蓮花的圖案;青瓷上的釉完好無缺。巴黎博物館專家保羅.德斯盧克對海曼斯說:“知道妳撈上了什麽嗎?公元10世紀的沈船極其罕見,我們對五代十國的認識非常蒼白,博物館裏的文物極少,這艘船填補了空白。”在打撈這艘五代十國時期沈船時,海曼斯還在附近海域發現了壹個“更大的不明物體”,但這處沈寶所處海域相當敏感,是印尼與中國有爭議的水域。就在他打算對新寶藏“動手”時,印尼警察突然查封了他在雅加達的藏寶倉庫,並指控他“非法撈寶”。海曼斯猜想,這也許是已經掌握了打撈沈寶技術的印尼政府想甩開他單幹。
尋寶熱將毀掉很多寶藏
除了國際盜撈者,國內也有許多文物販子在盯著南海的寶藏。盡管我國早在1989年就對水下文物進行立法保護,但已發現的古船文物還是遭到當地壹些漁民的哄搶。他們捕魚時有時候會壹網拖出瓷器或古錢,便知道下面有沈船與寶物,於是就借機打撈,而有組織、有規模地盜取這些水下文物更是防不勝防。中國水下考古中心主任張威告訴本報記者,在國內,盜撈海底文物的“銷售”甚至已經形成了壹個非常通暢的渠道和市場。而無論是國內還是國際上的盜撈行為,都會在造成中國文物流失的同時,使這些文物的考古價值遭到毀滅性破壞。
中國水下考古中心就是為了搶救中國的水下文物於1987年成立的。而南宋古沈船“南海壹號”的即將出水,就是這個中心的傑作。張威說,目前制約我國水下考古的頭等問題就是資金。國外的水下考古都有企業贊助,但中國目前只有香港壹家企業曾出100萬元贊助打撈“南海壹號”。張威說,沿海調查壹次就要花100多萬元,到壹趟西沙來回要300萬元,壹套潛水服要4000多元,就連壹支深海燈也要1萬元,水下考古無疑是個昂貴的行業。被稱為“水下考古之父”的美國考古學家喬治.巴斯甚至曾建議中國不要搞水下考古,因為太費錢了。
盜撈者為何肆無忌憚
至於外國打撈公司為何能頻頻潛入中國海域,進行商業性盜撈或在其他海域打撈中國沈船,專家分析,這是因為無論國際法還是國內法,對海洋文化遺產的界定都太模糊。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教授林燦鈴認為,目前我國相關文物法規定,“對於遺存於中國內水、領海內以及依照中國法律由中國管轄的海域內的文物,無論其起源於中國或起源於外國,均屬中國所有。對遺存於中國領海以外的其他管轄海域,及公海區域內的起源於中國的文物,中國享有辨認器物物主的權利”。然而,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這樣的法律界定都是不夠準確和完善的。因為對於中國領海外的其他海域可以確認為起源於中國的文物,它僅僅是規定了辨認的權利,也就是說僅僅運用了文物的“屬地原則”,而沒有追究文物的“屬物原則”,這顯然不利於我國文物所有權的保護。而壹些西方國家如英國,就采用雙重原則,有利於其追討文物。此外,對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這兩個具有特殊地位的區域內海洋文化遺產的歸屬,我國法律也沒有做出任何的相關規定。
與此同時,目前國際通行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也給商業盜撈留下了法律漏洞。該《公約》規定,對於在國家管轄權之內的海底發現的具有考古和歷史價值的文物應予以保護;並且特別強調對這類文物“要註意來源國(文化來源國或歷史、考古來源國)的優先權”;但公約中提出的這些條文大多概念含混不清,缺乏實際的可操作性,來源國難以依此追討自己應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