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是指通過金融或其他機構將非法收入轉化為合法財產的過程。
洗錢的對象是黑錢,包括販毒、走私、販賣軍火、詐騙、盜竊、搶劫、貪汙、逃稅等犯罪產生的收入。
還有很多其他的洗錢方式,比如購買房產、珠寶、古董等。,然後將它們轉換成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入,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具體情況如下:
1,提供資金賬戶;
2.協助將財產轉換成現金或金融票據;
3.通過轉賬或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
4.協助向國外匯款;
5.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非法所得及其性質和來源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九十壹條有下列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所得行為之壹的,沒收上述犯罪所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提供資本賬戶;
(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或者證券;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
(四)跨境轉移資產;
(五)以其他方法隱瞞或者掩飾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