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佛用的燒香作為隨身物品物品的長、寬、高分別不超過55CM(21英寸)、40CM(15英寸)、20CM(7英寸);超過上述重量、件數、體積限制的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下列物品不得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也不得作為免費隨身攜帶物品帶入客艙運輸:
1、危險品、 槍支(獵槍和體育運動用槍支除外);
2、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 管制刀具;
3、活體動物、帶有明顯異味的鮮活易腐物品(如:海鮮、榴蓮等)。
不建議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的物品:
現金、有價票證、珠寶、貴重金屬及其制品、古玩字畫、電腦、個人電子設備、樣品等貴重物品、重要文件和資料、旅行證件等物品以及個人需定時服用的處方藥。
擴展資料:
需征得航空公司同意方可運輸的物品
1、利器與鈍器
短於6厘米(2.4英寸)的醫療器械以及刀刃在6厘米(2.4英寸)以上的專用尖銳切割工具和鈍器。包括生產生活工具,如廚刀、水果刀、餐刀、工藝用刀、手術刀、剪刀、鐮刀、表演工具、劍、標槍、古董或旅行紀念品、鐵刺、斧頭、短棒、鉛錘等。此類工具應作為托運行李運送,不得攜入客艙。
2、幹冰、液體飲料、液體化妝品及日用品
既可托運也可作為隨身行李攜入客艙。幹冰應在低溫下冷藏,每位乘客攜帶的幹冰總重量不應超過2.5公斤(5磅)。
根據CAAC的規定,每名乘客不得攜帶兩瓶(每瓶容積不超過500毫升)以上碳酸飲料、礦泉水、茶、牛奶、酸奶、果汁等。乘客可在通過機場安檢或符合限制規定的情況下購買飲料。除安檢後在機場購買的酒精飲料外,乘客不得攜帶其他酒精飲料。每名乘客可攜帶兩瓶1公斤以下酒精飲料,總體積不得超過1000毫升。
旅客可攜帶350毫升以下瓶裝衣領凈、摩絲、增白劑、殺蟲劑及空氣清新劑。攜帶香水的體積應在500毫升以下。乘客不得攜帶任何體積超過1000毫升或重量超過1公斤(2.2磅)的類似物品。
中國國際航空公司-隨身攜帶行李
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特殊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