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三賢大道69號1,市政務服務中心內。
2.四川省攀枝花市望江街壹村48號
進行傷殘鑒定,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身份證(不帶身份證帶戶口本)
2.委托書(由律師事務所或交通隊出具)
3、交通事故證明
4、病歷、診斷、入院記錄、出院小結
5.x光片、CT照片和報告表格
6.受害人在做傷殘鑒定的時候,起訴後最好向法院申請委托相關部門進行鑒定,避免保險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問題,耽誤您的時間,影響您的權益保護。
傷殘鑒定的程序壹般如下:
1.鑒定人應當攜帶有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名的傷殘鑒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CT、x光、診斷報告;
3.向治療醫院借閱相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贍養人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時,還應當攜帶鑒定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說明;
5、鑒定應根據事故直接造成的損傷或並發癥確定治療結束,治療尚未結束,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
6.鑒定人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支付規定的鑒定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二條
因確定損害賠償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估和財產損失評估的,由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且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當事人委托的傷殘鑒定和財產損失評估費用,由當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