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著惡勢力,或利用他人弱點,或以某種借口,勒索訛詐人家錢財。如今,以某種借口勒索訛詐人家錢財,被人們謂之“敲竹杠”。
“敲竹杠”者層出不窮,花樣百出,雖然不及敲詐勒索對社會 的危害性大,但遠比敲詐勒索的滲透面要廣得多,也要“靈活”得多。被“敲竹杠”者往往是忍氣吞聲,默默忍受;或自認倒黴,息事寧人,實在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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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義詞:碰瓷
碰瓷原屬北京方言,壹泛指壹些投機取巧,敲詐勒索的行為,二指古玩行業個別不法之徒在攤位上擺賣古董時,常常別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擺放,專等路人不小心碰壞,他們便可以借機訛詐。
據說,“碰瓷”是清朝末年的壹些沒落的八旗子弟“發明”的。這些人平日裏手捧壹件“名貴”的瓷器(當然是贗品),行走於鬧市街巷。然後瞅準機會,故意讓行駛的馬車不小心“碰”他壹下,他手中的瓷器隨即落地摔碎。
於是瓷器的主人就“義正言辭”地纏住車主按名貴瓷器的價格給予賠償。對這個基本上是趕時間的人進行訛詐(據說成功的幾率很高)。久而久之,人們就稱這種行為為“碰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