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檢查名稱並批準壹個可用的公司名稱;
2、取得《核名通知書》後,開始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3.取得營業執照後,完成工商登記部分,公司主體成立成功。
4.由於文物買賣屬於後申請,取得營業執照後即可開始申請《文物經營許可證》。
5.準備好所需人員、人員條件證明材料、場地所需設備、營業場所證明材料、驗資報告等。
6.《文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準備充分後,即表示基本申請條件已經具備,可以開始申請《文物經營許可證》;
7.文物商店的經營資質審批非常嚴格。只有符合審查條件的公司才能順利獲得《文物經營許可證》開設文物商店。不符合條件的不能通過文物商店審批,不能開辦文物商店開展文物購銷活動。
辦理文物經營許可證的必備條件:
1.具有合格的公司實體;
2.有5名合格的文化專家;
3.有實收驗資報告200萬;
4.有可以配合核查的實際辦公場所。
綜上所述,辦理文物商店營業執照的前提必須是有公司以公司名義申請。不允許個人申請。目前市場上申請文物商店的公司很多,比如文化公司、藝術公司等,大部分地區無法註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
設立文物商店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註冊資本200萬元以上;
(二)有五名以上取得中級以上文物、博物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三)有保存文物的場所、設施和技術條件;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