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鑒定,力求準確鑒定文物的真偽和年代;
通過對文物的綜合研究,分析文物的形態和內涵,力求準確評價其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
按照我國文物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文物價值,將館藏文物和分散文物分為壹、二、三級,並將文物劃分為不同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報人民政府批準公布;
認真做好鑒定的各種信息工作,撰寫鑒定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