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隸屬於新沂市人民政府,是基層市場監督機構。其主要職責包括: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規範,維護國家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制定和實施本地區市場監管規章制度,進行市場監管執法;開展市場經營主體登記和日常監督管理;協調、指導和監督各類市場經營和市場監管執法。具體來說,新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市場主體監管:登記市場經營者,實施信用監管,日常檢查等。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環境;2.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依法查處虛假宣傳、欺詐等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3.維護市場秩序: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商標侵權、價格壟斷等違法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環境;4.法律法規宣傳: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合同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民法律意識。
新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可以註冊哪些市場經營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督管理條例》,市場經營者包括個體工商戶、企業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外國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等。新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這些市場經營者進行登記。
新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負責本地區市場監管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行政機構。具有豐富的執法經驗和專業的執法隊伍,在市場監管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該部門將繼續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市場經營者的身份和經營場所進行登記。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其他市場準入證的市場經營者,應當及時完成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