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7日上午,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壹起以占有私有財產為目的的詐騙案,以遠程審理的形式進行了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母親死後,被告人吳某為騙取收養母親老金,將屍體藏於冰櫃中,情節極其惡劣。依法判處她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壹萬元。
犯罪原因
從2019年2月開始,吳某的母親因為身體原因不得不臥床休息,吳某雇傭了壹名護士來照顧母親的日常生活。然而,吳某母親的健康狀況持續惡化,直到2019年4月初,吳某的母親突然陷入昏迷。
2019年4月8日,吳某在媽媽旁邊的房間玩遊戲時,護士突然跑過來告訴他,媽媽去世了。吳某立即去他母親的房間看了看,經過探查和呼吸,他發現他的母親確實已經失去了呼吸。當天,護工說不敢在他家過夜,結算了工資就離職了。
護士走後,吳某站在母親的遺體前,非常難過。因為平時比較懶,所以壹直靠母親維持生活。為了保命,吳某想到隱瞞母親去世的事實,以騙取母親每月約4000元的撫恤金。
案例課程
2019年4月8日,吳某想到在母親死後將她的屍體藏起來,以騙取她的撫恤金。同時,為了防止母親的屍體腐爛發臭,吳某從網上買了壹個冰櫃來存放屍體。與此同時,吳某擔心其他人會去他家找他的母親,吳某拒絕接電話,也不開門。
2019 165438+10月2日,居委會工作人員知道了吳某母親的身體狀況,因長時間不見其蹤影而感到不解,於是聯系轄區民警前往吳某家中探望。當工作人員和警察進入吳某時,他們問他母親的下落。吳某撒謊說他媽媽去無錫他叔叔家了。
警察和居民委員會成員對吳某支支吾吾的答復感到懷疑,然後他們在家中發現了壹個大型冰櫃。打開箱子後,他們發現了吳某母親的屍體,警察立即逮捕了吳某。經詢問,吳某如實供述了藏匿屍體的過程和事實。
經屍檢,吳某母親體內未檢出常見毒性成分,符合營養不良、腎上腺皮質腺瘤、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基礎上的多器官衰竭死亡,確認吳某母親死於正常而非他殺。而且,警方經過調查發現,從2019年5月到2019年6月,吳某母親的養老金賬戶收到了24000多元。
案例結果
2020年6月,公訴機關向上海市寶山法院提起公訴。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母親的屍體藏在屍體冰櫃中近7個月,隱瞞真相騙取撫恤金,涉案金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懲處。
2020年7月17日,該案經上海寶山法院審理,被告人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壹萬元。同時,判令被告人吳某賠償受害單位的經濟損失。
寫在最後
邊肖對這起案件的發生感到很無奈。為了她母親的撫恤金,吳某竟然把她母親的屍體藏了7個月。我國歷來非常重視“死者為大”。吳某不僅不尊重這個事實,還侮辱了他的母親。這簡直是自私和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