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集是壹種民俗,南方稱之為“趕集”、“趕山”。市場是在特定時期聚集起來的商品交易活動的壹種形式。
市場的詳細說明:
在偏遠地區,買賣商品有壹定的地點和日期。那時,商販和居民都爭相交易,這就是所謂的“集市”。
謝明·趙哲的《五雜事·上篇》:“嶺南之城,謂之虛也...山東人稱之為收藏。每壹集都是百貨店,四地爭奇鬥艷,從騾馬牛羊婢女到鬥粟量布,必稱‘市’。”
清代劉樹年《沂水桑麻話》:“伊壹聚集地多,名人三十余人,集小集不計其數。工作很容易打通,不方便去趕集。”《老殘遊記》第十九章:“每月數十裏人趕集。”
《夏之飛虎隊》第四回:“齊村是棗莊西八裏路上的壹個大鎮。如今,每逢大聚會,四個鄉鎮的農民都來這裏趕集。”
河北有句老話:“生意會在集市上做。”這意味著交易會和會議都是為了買賣。這種說法有壹定道理,但不完全。
會議就是“廟會”,也就是今天常說的物資交流會。其內容,在小麥之前,主要處理動力、耙、掃帚等農具,秋後,主要處理牛、馬、騾等大型牲畜。持續時間短則壹天,長則三五天,甚至七、八、半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