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學說在“五物”學說的基礎上,進壹步引申為世間萬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之間的運動變化而生成的。如《國語·鄭語》曰:“故先王混土以金、木、水、火,百物。”同時;它還以五行的生克關系來解釋事物之間的關系,認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靜止的,而是在生克的不斷運動中保持著和諧的平衡。這是五行學說的基本含義,也是中國古代唯物辯證觀的主要基礎。
中醫理論體系在其形成過程中,深受五行學說的影響。它和陰陽學說壹樣,也成為中醫獨特理論體系的壹部分,在歷史上對中醫學術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五行特征是古人在長期的生活和生產實踐中,在對木、火、土、金、水的簡單認識基礎上,抽象而逐漸形成的理論概念,用來分析各種事物的五行,研究事物之間相互關系的基本規律。所以五行的特征雖然來源於木、火、土、金、水,但實際上已經超越了木、火、土、金、水這壹具體物質,有了更廣泛的含義。
木材的特性:古人稱之為“木之直直”。“直”其實指的是樹木的生長形態,都是筆直的樹枝,向上向四周伸展。因此,具有生長、上升、光滑的功能或特性的東西屬於木材。
火的特性:古人稱之為“火即炎”。“商演”意味著火具有溫暖和上升的特性。所以溫暖向上的東西屬於火。
土的特性:古人所謂“土愛莊稼”。“耕”是指土壤具有播種和收獲農作物的功能。所以引申為生化;壹切承載和接受功能的東西都屬於土壤。所以土有四行,萬物生於土,萬物滅於土,土為萬物之母。
黃金的特點:古人稱之為“金日隨革”。“從皮”就是“變”的意思。本該幹凈健康收斂的東西,都屬於金。
水的特性:古人稱之為“水潤”。意味著水是潮濕的,向下的。涼的、潮濕的、往下流的東西都屬於水。
五行推演分類理論是根據五行的特征來對五行進行推演和分類。所以,事物的五行屬性並不等同於木、火、土、金、水本身,而是將事物的性質、功能與五行的特性進行比較,得出事物的五行屬性。如果事物具有與木相似的特征,則屬於木;類似於火的特性,屬於火;等壹下。例如:
如果妳在方位上屬於五行,那麽它屬於木,因為日出在東方,和木的上升特征相似。南方偏熱,類似火的炎性特征,所以屬於火;西方的日落與黃金的下降特征相似,所以屬於黃金;北方寒冷,與水的特性相似,所以屬於水;……。
五臟屬五行時,肝屬木,心陽屬火,脾屬土,肺屬金,腎屬水。
除了上面提到的類比,還有間接的方法來推斷事物的五行。比如,肝屬木之後,肝的主筋和肝開始認識的“筋”和“眼”也屬木;心若屬火,脈、舌亦屬火;脾屬土,“肉”“口”也屬土;如果肺屬金,那麽皮毛和鼻子也屬金。腎屬水,“骨”、“耳”、“二陰”也屬水。
此外,五行學說還認為同屬五行的事物是有聯系的。比如蘇文的陰陽學說中說“東方之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也就是說東方和自然界的風、木、酸物質都與肝有關。所以有人認為五行學說是解釋人與自然環境合壹的基礎。下面壹頁列出了自然和人體的五行。
以五行的特性對事物進行分析、分類和推演,將自然界中千變萬化的事物歸結為木、火、土、金、水五行體系。對於人體來說,也就是說,人體的各種組織和功能都歸於以五臟為中心的五大生理病理系統。
五行造、抗、濫用五行的學說,不是靜態地、孤立地歸屬於五行,而是以五行之間的互生互抗來探索和解釋事物之間相互聯系、協調平衡的整體性和統壹性。同時也探索和解釋了五行之間的乘辱破壞事物之間的協調平衡後的相互影響,這是五行的主要意義。
(1)生與罰並存,是指壹個事物可以促進、鼓勵、哺育另壹個事物;相互尊重是指壹個事物可以抑制和制約另壹個事物的生長和作用。相互生長、相互制約,在五行學說中被認為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對人體生理來說也是正常的生理現象。正因為事物之間的關系,才能維持自然界的生態平衡和人體的生理平衡,所以說“控制就是生化”
五行的順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的順序是:木圖科,土克水,水霍克,火金科,金克木。
就這樣,第二期誕生了,二期是革蘭氏陰性,如死循環,生生不息,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所以《經與圖》說:“自然之機,不能無生,也不能無制。沒有生命就沒有發展的理由,沒有控制就有害。”
因為五行之間的關系,從五行中的任何壹條線,都有“生我”、“生我”、“廢我”、“廢我”四個方面的關系。
“生我”與“生我”,比喻為難經中“母”與“子”的關系。生我的人是母,生我的人是子,所以五行的關系也可以稱為母子關系。以火為例,因為木生火,“生我”者為木;因為火生土,所以“我生”是土。這樣看來,木是火的“母親”,土是火的“孩子”;即木與火是“母子”,火與土是“母子”。
“勝我”和“勝我”在《內經》中稱為“無敵”和“得勝”。即“抗我”者“無敵”,“抗我”者“勝利”。再以火為例。因為火能殺金,“殺我”的人就是金。因為水能滅火,所以能殺我的是水。
“生我”和“生我”雖然是五行,但在生活中是被控制的。比如木的“活我”是水,木的“活我”是火;水可以生火。雖然“沃克”和“沃科”是五行中的互克,但克中有命。比如木的“克我”是金,木的“克我”是土;土壤產生黃金。五行學說是根據五行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來解釋萬物受整體調節,防止過多或過少,保持相對平衡。這樣解釋自然,可以解釋自然氣候的正常變化和自然的生態平衡;這樣解釋人體,就是身體的生理平衡。
(2)五行相乘互損的基本概念最早見於《內經》,是指五行之間的克制被破壞後,出現的相互克制的異常現象。
乘:乘,就是欺負弱小的意思。五行中的乘,是指五行中的某壹“行”對受害者的“行”約束過度,從而引起壹系列異常的相互反應。乘法的原因不外乎兩個方面;
壹是五行中某壹“行”過強,導致被克制的“行”受到太多的束縛,使被克制的“行”變弱,從而造成五行之間的異常克制。比如木太強,土也會太強,導致土不足,這就是所謂的“木取土”。
第壹,五行中某個“行”弱,那麽它的“涵養”和“行”的相互牽制就相對增強了,就更弱了。比如木本植物不是太強,對土壤的抑制能力還在正常範圍。但由於土壤本身的不足,土壤的強度相對增強,使得土壤更加不足,這就是所謂的“土壤虛木倍增”
相互侮辱:侮辱,這裏指的是“反侮辱”。五行中的互辱,是指五行中的某壹“行”過於強大,抵擋不住原本“悔我”的“壹行”,所以也叫反克。比如木特別強的時候,既被金所克制,又抗金(即抗金),稱為“木侵金”,這是抗侵的壹個方面。另壹方面也是由於金本身的弱點,不僅不能克制木,反而被木所抵制,稱為“金虛木辱”
相乘和互辱都是不正常的現象,兩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乘與攻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是在五行相互克制的順序上過於強烈的克制,導致五行之間的異常克制;後者是與五行次序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形成五行之間的異常克制。它們之間的關系是:乘法發生時,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互攻擊發生的同時也可以發生倍增。比如木太強,可以取土辱金;金弱則木可抗,火可乘,所以乘與互攻關系密切。《蘇文·吳·大雲論》說:若有有余之氣,則制之必勝,不可戰勝;不如則無敵,取其利,勝其利,輕其利。“很好的解釋了五行之間的相乘和相侮,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
回應者:憂郁的小偷-學者二級7-18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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