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資助政策
(1)國家獎學金
中央財政出資設立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獎勵優秀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職高專和第二學士學位)第二年以上。國家獎學金每年獎勵5萬名學生,每名學生每年8000元。無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學生都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同壹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貧困家庭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專業學生,符合規定條件的,也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
㈡國家勵誌獎學金
中央和地方* * *共同出資設立國家勵誌獎學金,獎勵高二以上、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國家勵誌獎學金平均覆蓋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總數(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的3%左右,每生每年5000元。同壹學年,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和領取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正在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
(3)國家補助
中央和地方* * *共同出資設立高校國家助學金,主要補助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含高職高專和第二學士學位)的生活費。國家助學金平均占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職高專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總數的20%左右。全國平均水平是每個學生每年3000元。在同壹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誌獎學金。正在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教育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國家學生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由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幫助解決在校期間學習和生活費用的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為準,不得上浮。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支付,畢業後利息由借款人全額支付。為鼓勵金融機構承辦國家助學貸款,建立貸款風險分擔機制,財政(高校)將給予經辦銀行壹定的風險補償。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無需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承諾按時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根據學生申請的地點和工作流程,國家助學貸款分為校內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兩種模式。
1,校內國家助學貸款。
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含職業院校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經濟困難研究生可通過我校學生資助處向經辦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原則上每個學生每學年最高申請金額不超過8000元。學生根據畢業後的就業和收入情況,選擇畢業後1-2年內開始償還本金的時間,6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專科生(含職業院校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研究生向其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貸款(部分地區直接向相關金融機構申請)。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期限原則上按照全日制本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學生按照剩余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4年以上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畢業後還款期限相應縮短。兩年寬限期是針對在校學生和畢業後的學生。寬限期結束後,學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分期償還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