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有自己獨特的葬禮儀式。蒙古族主要分布在內蒙古自治區,其余分布在新疆、青海、甘肅、遼寧、吉林、黑龍江等省。蒙古人自稱“蒙古人”。先在墓地裏挖壹個大坑,然後把吊木掛在裏面,再在上面放壹個木支架,蓋上沙草。這是宗教流傳下來的葬式,解放後很少見。
解放前,蒙古族的喪葬儀式壹般是火葬和土葬。人死後,把屍體放在木制的手推車上,拖著直到倒下。然後把屍體放在荒野,以為死者的靈魂可以進入天堂。
蒙古族喪葬習俗,壹般不設靈床,不設供品,不穿喪服,不撒紙錢,不放哀樂。傳統的喪葬方式有三種:天葬、火葬和土葬。現在廣泛實行土葬,給死者換上新衣服,或者用白布包裹,把壹些幹凈的塗上酥油的人和死者生前用過的物品壹起放進棺材。進入靈柩後,請喇嘛誦經。後來去墓地安葬蒙古人,自古就崇尚火,所以形成了壹些與火有關的禁忌,比如在蒙古包裏做客,不能往火裏灑水或扔東西,不能隨地吐痰或踩滅火,甚至不能在火盆上烤手。
閩東喪葬習俗
閩東的習俗是,死者可以“自然死亡(男性)”和“自然死亡(女性)”。所以病人快死的時候,壹定要睡在樓下的裏屋。如果病人死在樓上,就得撬開地板,用繩子把屍體吊到樓下。習慣上認為死人不能跨樓梯。如果病人死的時候在外面,壹定要擡回家,壹定不能死,否則會被認為是“門外鬼”,不吉利。死在外面的,扛不回家,有的甚至進不了村。在他生命的最後,他的親人必須全力服侍他,他在外的兒女也要趕回去“送他回家”,以示逝者“命好”,“兒女孝順”。
病人死後,壹家人嚎叫著開了三槍。寧德習俗,此時家中廚房要燈火通明,燒紙轎子錫紙,讓死者上路,為屍體洗澡更衣。周寧俗,用“石菖蒲”湯擦拭死者面部,然後換上壽衣。壽衣從奇數5到13不等。老百姓有很多清朝的衣服,都是穿自己的禮服。霞浦和柘榮習俗,壹手牽著紅繩(女方牽著桃枝)身;福安風俗,身口含冰糖;壽寧風俗,死者頭枕3瓦,旁邊布公雞和草木灰包餃子1;寧德習俗,屍體的封面撒上燈心草,屍體旁邊放上七星包,地上的燭臺上點上白蠟燭,俗稱“腳尾蠟燭”,寓意逝者照亮道路;壽寧、周寧、福安周邊地區亮燈。
治喪時,將喪者按與死者的親屬關系分為五等,制成不同樣式的喪服(稱“五服”),供其親屬分別穿著。在大門口用白紙寫著“嚴控”(意為父之死)或“和善控”(意為母之死)。有的人還在門口掛了壹個門燈,上面寫著“X個十天的人生考驗(母親),X代同屋檐下”。家裏柱子上要貼白對聯。在親戚手腕上綁壹圈白帶,俗稱“手帶”(男綁左,女綁右),並在堂上設靈堂供人們吊唁,隨即開始報喪。
在鎮上,壹般會在大門口貼壹個大大的訃告,小張的訃告送到親戚朋友家。慶祝生日是慣例,風雨無阻,吊唁者要帶傘,到了也不能丟下。橫放在桌子上,親朋好友都會知道。
下葬的時候,孝子跪在屍體旁邊,裝著冰糖或者珍珠,或者壹點酒。棺材的壹端滴在屍體的嘴上,棺材對折,壹半放進棺材,另壹半由孩子保管。孝男在蓋棺前,要繞棺三圈(周寧七圈),並發出清脆的敲擊聲。在寧德習俗中,孝男手持點燃的七支蠟燭的鬥燈,孝女、孝妻輪流繞棺爬行三圈,稱為“巡棺”。之後,在棺材頭上放壹盞油燈,整夜亮著,意思是長明燈,直到葬禮。
出殯當天,以酒待客,出殯後的第二天稱為“開光日”(寧德習俗這壹天稱為“開光日”),於是請伴郎進貢,孝順的人剃去喪服,領他到祠堂燒香,念給祖父聽。儀式結束後,孝男跪倒在榻上,等待親友前來吊唁。
葬禮要在吉日舉行,前壹天晚上要舉行追悼儀式,邀請所有親友參加。靈堂裏擺滿了酒、蔬菜、水果、蛋糕、鮮花和小裝飾品。並請上場上課,氣氛莊嚴肅穆。半夜,主祭,孝男,會捧著三個供品,由諾贊大聲念出來,造成反復祭祀,稱為“長壽”。然後靈堂移走,棺材下葬。出殯時,先鳴槍,用鑼鼓開道,孝子持哭棒扶棺,親友隨後。靈柩經過的村口必須貼“路貼”,過橋、過廟要用“參神”燒錢。沿途鳴槍,發“路費”。
埋葬是喪葬習俗的最後壹個環節。該地區的民俗原本是火化祖先的遺骨。由於封建禮制的限制,火葬習俗逐漸弱化,土葬緊隨其後。土葬就是在棺材上挖壹個洞,用混凝土蓋起來,過個三五年,就要把棺材切開,把骨頭撿出來,裝進金甕(陶甕)裏,搬到墳墓裏埋葬。除了葬,還有墓。就是先準備墓葬,死後再壹舉進墓,而不是削棺撿骨。民間墓葬講究景觀的整體性,選地要吉利,找風水,講究龍脈、沙鉗、水法、方位。70年代以後,火葬的習俗逐漸恢復。
上述喪葬習俗,壹般是以正常死亡而言。對於未婚男、未婚女以及未成年或無子女者,殯葬應盡快簡化。
20世紀50年代以後,哀悼逐漸被追悼會取代,到了中期,喪葬活動中的迷信內容逐漸被消除。20世紀70年代末,它復興了。